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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消防及火灾自动报警8、1,一般规定8、1、1、升船机各部位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表8。1 1确定.8.1.2,升船机建筑物中的油浸式变压器室。承船厢室、下闸首闸面工程以下或封闭部位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余部位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8、1,2的规定,8。1 3.除承船厢室外,升船机其他部位的防火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及以上部位丁 戊类建筑物.其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不限。丙类建筑物 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3000m2,2,地面以下或封闭的部位.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m2,8、1、4、升船机安全疏散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以上各建筑物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当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 且同时值班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只设1个安全疏散出口。地面以上各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距离不应大于50m.2.承船厢室,下闸首闸面高程以下或封闭的部位,其安全疏散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应按本规范第8.2,1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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