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废料场及尾矿场4,6、1。本条为原规范第3,6,1条的修订条文,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因此工业废料的排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的有关规定,工业废料凡能利用的.均应加以综合利用,这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技术政策,需综合利用的废料按其性质分别堆存.以便利用 减少利用时再倒堆、分拣.4,6.2 本条为原规范第3.6。2条的修订条文.第3款为强制性条款,为防止废料 特别是含有有害,有毒物质的废料对人身和土壤。大气 水体的污染,必须按现行的国家有关规范和本规范第4、6节的规定选择堆放地点、并确定必需的防护距离、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对周围的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及危害。第4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现行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的要求。列为强制性条款。一旦遭受放射性物质的污染,会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如日本某核电站放射性物质严重超标。190人遭辐射污染、对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料场应采取严格防扩散措施,4,6,3,本条为原规范第3,6 3条的分解修订条文、对废料排出量不大的中。小型工业企业 利用城镇现有废料场堆放废料或与邻近企业合作共用废料场 可以节约投资和减少用地,4.6.4。本条为修订新增的强制性条文.是实践的总结和环境的要求,有少数企业将废料直接排入江,河。湖,海、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影响极大。为保护环境,避免水体污染、规定不得将江,河、湖,海水域作为废料场.4.6,5、本条为原规范第3,6,3条的分解修订条文。本条直接涉及环境保护,应注意的是,不少厂矿将废料场设置在江,河,湖.海岸旁滩洼地带、废料场初期距河道尚有一定距离,但随着废料量逐年增加。以致废料接近或浸入水体 造成水体污染,且影响航道、为此制定本条规定,4。6,6,本条为原规范第3、6,4条,关于废料场的堆存年限,本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这是因为随着技术进步,设备先进,对废料的综合利用程度也在逐步提高.由于企业生产性质不同、技术水平各异,很难对堆存年限作具体规定,如辽宁 山西某大型厂,钢渣的综合利用达100.而有的企业达不到上述水平.可根据企业排废料量的具体情况确定堆存容量和堆存年限,宜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如某大型厂对于暂不能利用的工业垃圾的堆存年限。初期堆存年限为10年。废料场及尾矿场,矿井掘进所排弃的矸石,选煤厂筛选出的矸石及电厂所排弃的灰渣,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4、6.7。本条为原规范第3,6,5条的修订条文 由于选矿厂排出的尾矿量很多,为了缩短尾矿的运输线路 节省基建投资,本条规定尾矿场宜靠近选矿厂布置 为了节约集约用地。尾矿场应建在条件好的荒山.沟谷 所谓条件好系指能满足尾矿场场地面积.容积和运输线路技术条件的要求。且建坝工程量小 又不对居住区和村镇造成污染的地段.并能使尾矿自流输送、节省运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