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废料场及尾矿场4 6 1,本条为原规范第3,6.1条的修订条文、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因此工业废料的排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的有关规定 工业废料凡能利用的,均应加以综合利用。这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技术政策。需综合利用的废料按其性质分别堆存,以便利用、减少利用时再倒堆.分拣。4.6,2,本条为原规范第3、6,2条的修订条文。第3款为强制性条款,为防止废料、特别是含有有害、有毒物质的废料对人身和土壤、大气,水体的污染。必须按现行的国家有关规范和本规范第4、6节的规定选择堆放地点.并确定必需的防护距离、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对周围的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及危害.第4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现行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的要求.列为强制性条款,一旦遭受放射性物质的污染,会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如日本某核电站放射性物质严重超标.190人遭辐射污染,对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料场应采取严格防扩散措施 4 6 3,本条为原规范第3.6 3条的分解修订条文。对废料排出量不大的中,小型工业企业 利用城镇现有废料场堆放废料或与邻近企业合作共用废料场.可以节约投资和减少用地,4。6 4、本条为修订新增的强制性条文,是实践的总结和环境的要求 有少数企业将废料直接排入江.河 湖,海.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影响极大.为保护环境 避免水体污染.规定不得将江。河.湖,海水域作为废料场 4.6,5.本条为原规范第3、6.3条的分解修订条文。本条直接涉及环境保护、应注意的是 不少厂矿将废料场设置在江.河 湖。海岸旁滩洼地带.废料场初期距河道尚有一定距离,但随着废料量逐年增加,以致废料接近或浸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且影响航道,为此制定本条规定 4 6、6、本条为原规范第3、6、4条.关于废料场的堆存年限,本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这是因为随着技术进步 设备先进,对废料的综合利用程度也在逐步提高 由于企业生产性质不同。技术水平各异,很难对堆存年限作具体规定 如辽宁、山西某大型厂。钢渣的综合利用达100 而有的企业达不到上述水平,可根据企业排废料量的具体情况确定堆存容量和堆存年限 宜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如某大型厂对于暂不能利用的工业垃圾的堆存年限.初期堆存年限为10年 废料场及尾矿场.矿井掘进所排弃的矸石。选煤厂筛选出的矸石及电厂所排弃的灰渣.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4。6.7 本条为原规范第3,6.5条的修订条文,由于选矿厂排出的尾矿量很多、为了缩短尾矿的运输线路,节省基建投资。本条规定尾矿场宜靠近选矿厂布置 为了节约集约用地.尾矿场应建在条件好的荒山,沟谷、所谓条件好系指能满足尾矿场场地面积.容积和运输线路技术条件的要求,且建坝工程量小,又不对居住区和村镇造成污染的地段 并能使尾矿自流输送,节省运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