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防护距离4、2.1。本条是原规范第3、2 1条的修订条文、1991年国家颁发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对防护距离的确定,作了比较科学的规定。2010年修订颁发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2010对卫生防护距离又作了具体定义 防护距离是指.从产生职业性有害元素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目前 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已明确了三十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如氯丁橡胶厂,盐酸造纸厂。黄磷厂、铜冶炼厂 密闭鼓风炉型、聚氯乙烯树脂厂,铅蓄电池厂 炼铁厂。焦化厂,烧结厂,硫酸厂,钙镁磷肥厂。普通过磷酸钙厂,小型氮肥厂,水泥厂.硫化碱厂.油漆厂,氯碱厂,塑料厂,碳素厂.内燃机车厂,汽车制造厂,石灰厂.石棉制品厂。缫丝厂,火葬场、皮革厂.肉类联合加工厂.炼油厂 煤制气厂等.在工业企业总体规划中.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中的规定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的大小与国情,工艺生产技术水平、对污染的治理水平以及当地气象条件等因素有关,1,为了节约集约用地.应尽量利用原有绿地.水塘 河流,山岗和不利于建筑房屋的地带作为卫生防护距离,2,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应设置永久居住的房屋,是考虑到使人身不受污染 对卫生防护距离的地带应进行绿化是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4。2。4,本条是原规范第3,2.4条的修订条文,产生高噪声的工业企业系指企业内部噪声超过某一声级 以致对外部环境或内部工作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