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7、行政办公及其他设施5。7。1.本条是原规范第4,7,1条的补充修订条文、新增了第2款内容.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是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中心,又是企业对外联系的中枢,来往人流大,故应布置在便于管理.环境洁净.靠近主要人流出入口。与城镇和较大居住区联系方便的地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 2008 24号。中明确规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5,7、2,本条是原规范第4,7.2条的修订条文.生活设施的布置应以有利于生产 方便生活为原则。全厂生活设施服务于全企业或几个生产设施.车间、应根据企业的规模和具体条件、可集中布置、也可分区布置 如大型钢铁企业。职工数万之多、厂区面积达10km2、因此,食堂、浴室等一般多按二级厂矿分区布置,反之,中。小型轻纺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少.厂区范围小、食堂、浴室等多采用集中布置形式 为车间服务的生活设施的布置应靠近为其服务的人员集中场所、使多数职工使用方便、尽量缩短走行距离、避免绕行、5,7。3,本条是原规范第4。7,3条的补充修订条文 本条新增了第3款和第4款两款内容.企业是独立设置消防站。还是与城镇消防站协作。主要根据企业与城镇之间的距离和企业的性质 规模而定,如果超过消防车行驶5分钟的距离、按时速30km计算 为2,5km行程。则协作就不适合、需独立设置消防站、此外.尚应考虑企业的性质 生产规模和火灾危险程度等因素 如大、中型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焦化厂 气油田等企业,火灾危险程度大,应独立设置消防站、一般企业 有条件与城镇协作的、从节省投资。减少企业人员编制考虑、则不应独立设置消防站 根据,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1.82第1.0,3条的规定.消防站的服务半径是以接警起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原则确定的,新增第3款是根据,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1、82第4,0,3条规定。消防站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新增第4款是根据 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试行 GNJ 1。81第2 0。2条规定,消防车库正门距城镇规划道路红线不宜小于10m、门前地面应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等材料铺筑,并向道路边线做1,2,的坡度,5、7.4。本条是原规范第4.7,4条的补充修订条文,增加了铁路出入口的布置要求 考虑到铁路运输安全.铁路出入口应具备良好的瞭望条件、5。7。5,本条是原规范第4,7,5条的修订条文 围墙的结构形式和高度根据企业的生产性质.安全要求和围墙所处位置而定。如发电厂.氧气厂,民用爆破器材厂.炼油厂安全要求高,保卫要求较严,为防止发生事故,一般不采用花式孔眼围墙,且高度不低于2.2m,同一厂区四周围墙也不强求采用同一形式标准.如行政办公区或沿城镇道路设置的围墙,建筑艺术要求高。宜采用格栏式或空花式形式。表5,7,5中的数据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22和,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并参考钢铁,化工等行业有关规范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