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生产设施5、2。1,大型建筑物.构筑物.重型设备和生产装置等,应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载力较大的地段,对较大,较深的地下建筑物 构筑物、宜布置在地下水位较低的填方地段,5。2,2、要求洁净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并应位于散发有害气体 烟、雾,粉尘的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洁净厂房的布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 5,2。3、产生高温、有害气体 烟。雾、粉尘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的地段,并不应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布置形式、产生高温的生产设施的长轴宜与夏季盛行风向垂直或呈不小于45 交角布置 5、2、4.产生强烈振动的生产设施、应避开对防振要求较高的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其与防振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的防振间距应符合表5 2。4.1的规定.精密仪器,设备的允许振动速度与频率及允许振幅的关系应符合表5。2.4.2的规定。注.1。表列间距 锻锤,落锤及空气压缩机均自振源基座中心算起,铁路自中心线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 水爆清砂自水池边缘算起、有防振要求的仪器,设备自其中心算起。2,表列数值系波能量吸收系数为0,04.m湿的砂类土 粉质土和可塑的黏质土的防振间距 当湿的砂类土,粉质土和可塑的黏质土的波能量吸收系数小于或大于0,04.m时。其防振间距应适当增加或减少 3,地质条件复杂或为表列振源外的其他大型振动设备时,其防振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的有关规定或按实测资料确定,4.当采取防振措施后,其防振间距可不受本表限制,5、2,5。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设施。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相对集中布置并远离人员集中和有安静要求的场所.2.产生高噪声的车间应与低噪声的车间分开布置,3.产生高噪声生产设施的周围宜布置对噪声较不敏感.高大,朝向有利于隔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堆场等。4.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设施与相邻设施的防噪声间距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噪声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5 厂区内各类地点及厂界处的噪声限制值和总平面布置中的噪声控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的有关规定、5。2。6.需要大宗原料。燃料的生产设施。宜与其原料,燃料的贮存及加工辅助设施靠近布置,并应位于原料,燃料的贮存及加工辅助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生产大宗产品的设施宜靠近其产品储存和运输设施布置、5.2、7,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设施的布置应保证生产人员的安全操作及疏散方便,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5,2。8 有防潮.防水雾要求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地势较高.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段,其与循环水冷却塔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5。3、9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