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居,住,区4、5、1,本条是原规范第3 5 1条的修订条文、现在已有很多企业利用城镇的社会资源解决职工的居住和生活问题.既减少了企业的管理机构和定员 也减小了企业的负担 居住区宜集中布置 或与相邻企业组成集中居住区,其优点是可以集中建设生活福利,文化,娱乐,商业等设施 能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活区,且有利于节约投资 中小型企业 居住区人口数量较少、占地面积不大 一般应集中布置 如分散布置,不利于公用设施配套建设且增加基建投资 如浙江某中型厂,居住区人口少.和邻近玻璃厂协作、联合建集中居住区.但大型企业,职工人数较多,有时受土地限制、集中布置场地不足 也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4 5、2,本条是原规范第3。5、2条的修订条文.在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下.居住区宜靠近工业企业布置.但紧靠在一起。出了厂门就是家门也不合适。虽然上下班方便,但不可避免地互相干扰、给工厂管理,安全 保卫带来一定麻烦、也影响居住区的安静和安全,卫生,特别是产生有害气体 烟,雾.粉尘的工业企业的居住区与厂区之间的距离,一定要符合卫生防护要求,但距离太远,职工上下班不便.在满足卫生、安全等防护距离要求的前提下.居住区最远边缘到工厂最近出入口的步行时间不超过30min是比较合适的。当超过步行30min时。宜设置交通工具。居住区宜靠近城镇.与城镇统一规划、不但能充分利用城镇设施,节约投资 也大大有利于提高职工及家属的生活福利及文化娱乐水平 方便职工生活。4、5,4.本条是原规范第3.5。4条。居住区利用荒地,劣地.应选择在不窝风的阳坡地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给职工生活带来一些不便。但节约集约用地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必须予以贯彻.4 5,5.本条是原规范第3,5。5条的分解修订条文。本条是为保障职工和家属人身安全作出的规定.湖北某大型企业建厂时,铺设了一条穿越企业居住区的临时铁路.后因工程量大,原规划的永久线路至今未建.临时线取代了永久线。造成几处与居住区主。次干道平面交叉,影响人身安全,铁路的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现虽然改为立体交叉,但铁路下的道路净空受到限制,安徽某大型企业、在厂区与居住区之间设有铁路干线,形成居住区至厂区的道路多处与铁路交叉、影响交通,人身安全。如设立交、不仅增加工程费用。还会使进厂道路条件标准降低。4。5,6 本条是原规范第3,5.5条的分解修订条文.是参考各地区城乡,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的。4,5 7、本条是修订的新增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