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居.住.区4.5.1.本条是原规范第3 5,1条的修订条文,现在已有很多企业利用城镇的社会资源解决职工的居住和生活问题,既减少了企业的管理机构和定员.也减小了企业的负担 居住区宜集中布置,或与相邻企业组成集中居住区、其优点是可以集中建设生活福利。文化。娱乐、商业等设施。能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活区.且有利于节约投资 中小型企业、居住区人口数量较少,占地面积不大、一般应集中布置,如分散布置,不利于公用设施配套建设且增加基建投资,如浙江某中型厂,居住区人口少.和邻近玻璃厂协作.联合建集中居住区,但大型企业。职工人数较多。有时受土地限制,集中布置场地不足,也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4。5.2,本条是原规范第3。5。2条的修订条文,在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下,居住区宜靠近工业企业布置,但紧靠在一起.出了厂门就是家门也不合适,虽然上下班方便,但不可避免地互相干扰,给工厂管理、安全 保卫带来一定麻烦,也影响居住区的安静和安全,卫生,特别是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工业企业的居住区与厂区之间的距离,一定要符合卫生防护要求、但距离太远.职工上下班不便,在满足卫生.安全等防护距离要求的前提下,居住区最远边缘到工厂最近出入口的步行时间不超过30min是比较合适的,当超过步行30min时.宜设置交通工具 居住区宜靠近城镇,与城镇统一规划。不但能充分利用城镇设施.节约投资,也大大有利于提高职工及家属的生活福利及文化娱乐水平,方便职工生活 4.5。4 本条是原规范第3,5 4条,居住区利用荒地 劣地。应选择在不窝风的阳坡地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给职工生活带来一些不便.但节约集约用地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必须予以贯彻、4,5,5、本条是原规范第3.5 5条的分解修订条文、本条是为保障职工和家属人身安全作出的规定.湖北某大型企业建厂时.铺设了一条穿越企业居住区的临时铁路 后因工程量大。原规划的永久线路至今未建、临时线取代了永久线、造成几处与居住区主、次干道平面交叉、影响人身安全,铁路的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现虽然改为立体交叉。但铁路下的道路净空受到限制.安徽某大型企业,在厂区与居住区之间设有铁路干线.形成居住区至厂区的道路多处与铁路交叉 影响交通、人身安全,如设立交,不仅增加工程费用。还会使进厂道路条件标准降低、4 5,6,本条是原规范第3,5、5条的分解修订条文 是参考各地区城乡,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的,4 5,7.本条是修订的新增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