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居,住.区4,5 1,本条是原规范第3 5、1条的修订条文、现在已有很多企业利用城镇的社会资源解决职工的居住和生活问题,既减少了企业的管理机构和定员,也减小了企业的负担,居住区宜集中布置.或与相邻企业组成集中居住区,其优点是可以集中建设生活福利。文化,娱乐,商业等设施,能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活区,且有利于节约投资 中小型企业,居住区人口数量较少.占地面积不大 一般应集中布置,如分散布置,不利于公用设施配套建设且增加基建投资,如浙江某中型厂,居住区人口少,和邻近玻璃厂协作,联合建集中居住区,但大型企业,职工人数较多。有时受土地限制,集中布置场地不足 也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4,5.2。本条是原规范第3.5,2条的修订条文.在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下,居住区宜靠近工业企业布置 但紧靠在一起.出了厂门就是家门也不合适,虽然上下班方便。但不可避免地互相干扰,给工厂管理,安全、保卫带来一定麻烦 也影响居住区的安静和安全,卫生、特别是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工业企业的居住区与厂区之间的距离,一定要符合卫生防护要求,但距离太远。职工上下班不便 在满足卫生.安全等防护距离要求的前提下,居住区最远边缘到工厂最近出入口的步行时间不超过30min是比较合适的.当超过步行30min时.宜设置交通工具,居住区宜靠近城镇 与城镇统一规划。不但能充分利用城镇设施,节约投资.也大大有利于提高职工及家属的生活福利及文化娱乐水平。方便职工生活、4,5,4、本条是原规范第3,5。4条.居住区利用荒地.劣地,应选择在不窝风的阳坡地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给职工生活带来一些不便,但节约集约用地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必须予以贯彻、4。5,5、本条是原规范第3.5,5条的分解修订条文。本条是为保障职工和家属人身安全作出的规定、湖北某大型企业建厂时,铺设了一条穿越企业居住区的临时铁路,后因工程量大。原规划的永久线路至今未建,临时线取代了永久线,造成几处与居住区主,次干道平面交叉 影响人身安全.铁路的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现虽然改为立体交叉。但铁路下的道路净空受到限制。安徽某大型企业、在厂区与居住区之间设有铁路干线 形成居住区至厂区的道路多处与铁路交叉,影响交通,人身安全。如设立交,不仅增加工程费用.还会使进厂道路条件标准降低、4 5、6,本条是原规范第3,5,5条的分解修订条文,是参考各地区城乡,镇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的。4。5。7.本条是修订的新增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