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planning。of 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 1,2 3、1。3。4、1,3。4,2,2、5。1,1,5,1 3,5.2,1 5 2,2.5 2、3。5。4、4 5,4。5,6,0 4。7。0,4,7、0。5,8。0 1,3。4。8。0,2,3。4。9 2,3。9,2、5。1 2,9 3,3。10。2、5、4、10,3,6 10 4.6,11、2 2 11.2,6,11.3,4,11,3.6.11,3,7、11 4 4.11 4,5 11 5、4、12,4,3、13.0。1,13。0。4、13。0,5,13。0,6。13,0,7条 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 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 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 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 总则 2,术语 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 居住用地规划,7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 防灾减灾规划,12 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 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 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 100044 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 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邓竞成。郑向阳 傅芳生 刘学功 崔招女.胡桃,乔兵.沈纹 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 王宁。赵辉。冯新刚。卢比志,宗羽飞,吴俊勤、汪勰 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