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0,2 给水工程规划10 2,2 给水工程规划中的集中式给水包括的内容和用水量计算的要求.镇区规划用水量应包括生活 生产.消防。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 管网漏失水和未预见水量,其中.生活用水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包括工业用水和农业服务设施用水,各部分用水量,分别按以下要求计算.1。生活用水量的计算,1 居住建筑生活用水量。按表10.2,2进行预测 表10、2,2、表10,2。3中,镇区外.一栏系指规划范围内给水设施统建共享的村庄用水量指标,2 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量.由于镇区公共建筑与城市公共建筑的功能,设施及要求等。没有实质性差别 所以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了便于规划操作,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量也可按居住建筑生活用水量的8。25.计算.2、生产用水量的计算.工业和农业服务设施用水量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3,消防用水量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计算,4。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由于我国各地镇区的经济条件 建设标准,规模等差异很大,其用水量可按当地条件确定,不作具体规定。5.在计算最高日用水量,即设计供水能力、时.要充分考虑管网漏失因素和未预见因素,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25,合并计算 10.2.6、规定了给水干管布置走向要与给水的主要流向一致、并以最短距离向用水大户供水,以便降低工程投资、提高供水的保证率,本条还规定了给水干管的最小服务水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