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0,2、给水工程规划10 2,2,给水工程规划中的集中式给水包括的内容和用水量计算的要求,镇区规划用水量应包括生活。生产,消防.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管网漏失水和未预见水量 其中 生活用水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包括工业用水和农业服务设施用水,各部分用水量,分别按以下要求计算、1,生活用水量的计算.1、居住建筑生活用水量。按表10、2。2进行预测,表10、2.2 表10,2、3中.镇区外 一栏系指规划范围内给水设施统建共享的村庄用水量指标,2。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量.由于镇区公共建筑与城市公共建筑的功能、设施及要求等,没有实质性差别 所以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了便于规划操作.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量也可按居住建筑生活用水量的8,25。计算.2、生产用水量的计算,工业和农业服务设施用水量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3,消防用水量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计算。4,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由于我国各地镇区的经济条件.建设标准。规模等差异很大、其用水量可按当地条件确定。不作具体规定 5.在计算最高日用水量、即设计供水能力、时,要充分考虑管网漏失因素和未预见因素、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25,合并计算,10,2 6,规定了给水干管布置走向要与给水的主要流向一致。并以最短距离向用水大户供水.以便降低工程投资.提高供水的保证率、本条还规定了给水干管的最小服务水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