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 planning,of、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镇规划标准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 1,3,1,2。3、1,3、4 1.3,4。2,2 5,1.1,5,1,3,5,2,1、5、2.2、5.2,3,5,4 4.5 4,5 6。0。4 7.0、4。7.0 5.8。0.1,3 4,8。0、2 3 4.9、2 3。9.2.5,1,2.9.3.3.10 2。5,4 10,3。6,10、4。6、11,2,2,11,2 6、11.3,4 11、3,6.11,3,7 11,4、4,11。4.5.11,5,4,12。4,3、13 0,1,13.0,4.13、0。5、13。0,6.13、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 术语 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 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 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11,防灾减灾规划.12 环境规划.13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 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 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 邓竞成.郑向阳,傅芳生,刘学功,崔招女,胡桃,乔兵 沈纹,徐詠九 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王宁 赵辉,冯新刚.卢比志.宗羽飞。吴俊勤,汪勰.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