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 for、planning of 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 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1、1,3.1 2 3 1,3 4。1 3,4.2.2、5 1.1、5 1。3,5 2、1,5 2,2、5,2.3 5.4.4,5、4。5 6,0,4。7。0 4,7、0。5.8。0、1 3 4。8.0。2,3 4 9、2,3,9.2,5,1.2 9 3、3,10。2 5,4、10.3。6,10.4,6.11,2,2.11、2、6 11,3,4,11。3,6,11 3.7 11,4、4、11。4,5.11、5.4。12 4、3.13,0、1。13 0、4.13。0.5.13、0 6.13。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 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 4。用地分类和计算。5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 9、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 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 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邓竞成。郑向阳 傅芳生,刘学功,崔招女。胡桃。乔兵、沈纹、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王宁。赵辉、冯新刚 卢比志,宗羽飞,吴俊勤,汪勰.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 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