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 for.planning、of 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 2007 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3、1,3、4.1.3、4.2,2 5,1。1、5 1.3,5、2,1.5,2.2,5.2,3 5.4,4,5,4.5,6,0.4 7,0 4。7.0 5。8。0、1。3、4,8。0。2 3.4,9、2,3 9,2,5,1。2,9、3,3.10、2,5.4.10、3、6、10.4、6。11。2。2,11、2、6、11、3、4.11。3,6.11,3 7。11,4,4.11,4.5 11、5、4、12.4,3、13,0.1.13.0,4 13 0,5 13.0,6.13。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 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 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 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 赵保中.孙蕴山 杨斌辉。邓竞成 郑向阳,傅芳生 刘学功.崔招女 胡桃 乔兵 沈纹、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 潘顺昌,赵中枢 何建清.王宁。赵辉,冯新刚.卢比志,宗羽飞 吴俊勤。汪勰 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