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抗震防灾规划11.4,1。抗震防灾规划主要应包括建设用地评估和工程抗震.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 防止地震次生灾害以及避震疏散的措施、11 4。2,在抗震设防区进行规划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等的有关规定。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地段 严禁在危险地段规划居住建筑和人员密集的建设项目,11,4.3 工程抗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防。2。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进行鉴定,提出抗震加固、改建和拆迁的意见,11,4 4、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包括交通.通信。供水 供电,能源,消防.医疗和食品供应等应进行统筹规划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道路 供水。供电等工程应采取环网布置方式,2。镇区人员密集的地段应设置不同方向的四个出入口 3。抗震防灾指挥机构应设置备用电源。11,4。5。生产和贮存具有发生地震的次生灾害源 包括产生火灾.爆炸和溢出剧毒。细菌 放射物等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次生灾害严重的,应迁出镇区和村庄 2、次生灾害不严重的,应采取防止灾害蔓延的措施。3.人员密集活动区不得建有次生灾害源的工程,11。4。6,避震疏散场地应根据疏散人口的数量规划,疏散场地应与广场,绿地等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避开次生灾害严重的地段、并应具备明显的标志和良好的交通条件.2、镇区每一疏散场地的面积不宜小于4000m2.3,人均疏散场地面积不宜小于3m2 4,疏散人群至疏散场地的距离不宜大于500m。5.主要疏散场地应具备临时供电,供水并符合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