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4,抗震防灾规划11、4。1。抗震防灾规划主要应包括建设用地评估和工程抗震,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 防止地震次生灾害以及避震疏散的措施。11。4。2、在抗震设防区进行规划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等的有关规定 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地段,严禁在危险地段规划居住建筑和人员密集的建设项目,11 4,3。工程抗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防 2。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进行鉴定。提出抗震加固、改建和拆迁的意见、11.4、4。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包括交通、通信。供水,供电、能源 消防、医疗和食品供应等应进行统筹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道路 供水,供电等工程应采取环网布置方式,2。镇区人员密集的地段应设置不同方向的四个出入口,3,抗震防灾指挥机构应设置备用电源 11,4 5.生产和贮存具有发生地震的次生灾害源、包括产生火灾 爆炸和溢出剧毒。细菌,放射物等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 次生灾害严重的 应迁出镇区和村庄.2 次生灾害不严重的,应采取防止灾害蔓延的措施。3 人员密集活动区不得建有次生灾害源的工程,11、4.6、避震疏散场地应根据疏散人口的数量规划 疏散场地应与广场、绿地等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避开次生灾害严重的地段 并应具备明显的标志和良好的交通条件 2、镇区每一疏散场地的面积不宜小于4000m2 3,人均疏散场地面积不宜小于3m2,4。疏散人群至疏散场地的距离不宜大于500m。5 主要疏散场地应具备临时供电,供水并符合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