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抗震防灾规划11、4、1,抗震防灾规划主要应包括建设用地评估和工程抗震、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 防止地震次生灾害以及避震疏散的措施,11 4.2 在抗震设防区进行规划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等的有关规定。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地段,严禁在危险地段规划居住建筑和人员密集的建设项目、11、4 3 工程抗震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防.2,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进行鉴定。提出抗震加固。改建和拆迁的意见.11,4.4 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包括交通,通信 供水 供电。能源.消防 医疗和食品供应等应进行统筹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道路、供水.供电等工程应采取环网布置方式,2.镇区人员密集的地段应设置不同方向的四个出入口.3.抗震防灾指挥机构应设置备用电源。11、4 5 生产和贮存具有发生地震的次生灾害源 包括产生火灾 爆炸和溢出剧毒。细菌,放射物等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 次生灾害严重的。应迁出镇区和村庄、2,次生灾害不严重的.应采取防止灾害蔓延的措施。3,人员密集活动区不得建有次生灾害源的工程,11 4、6。避震疏散场地应根据疏散人口的数量规划、疏散场地应与广场 绿地等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避开次生灾害严重的地段,并应具备明显的标志和良好的交通条件。2.镇区每一疏散场地的面积不宜小于4000m2 3.人均疏散场地面积不宜小于3m2.4.疏散人群至疏散场地的距离不宜大于500m.5 主要疏散场地应具备临时供电 供水并符合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