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抗震防灾规划11 4 1.抗震防灾规划主要应包括建设用地评估和工程抗震、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防止地震次生灾害以及避震疏散的措施.11.4 2、在抗震设防区进行规划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等的有关规定 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地段、严禁在危险地段规划居住建筑和人员密集的建设项目,11 4、3,工程抗震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防,2。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进行鉴定.提出抗震加固 改建和拆迁的意见、11、4,4.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包括交通,通信 供水.供电,能源。消防,医疗和食品供应等应进行统筹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道路,供水,供电等工程应采取环网布置方式,2,镇区人员密集的地段应设置不同方向的四个出入口、3,抗震防灾指挥机构应设置备用电源.11,4、5,生产和贮存具有发生地震的次生灾害源。包括产生火灾,爆炸和溢出剧毒,细菌 放射物等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次生灾害严重的.应迁出镇区和村庄,2。次生灾害不严重的 应采取防止灾害蔓延的措施,3。人员密集活动区不得建有次生灾害源的工程 11.4、6,避震疏散场地应根据疏散人口的数量规划。疏散场地应与广场。绿地等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避开次生灾害严重的地段.并应具备明显的标志和良好的交通条件.2.镇区每一疏散场地的面积不宜小于4000m2,3、人均疏散场地面积不宜小于3m2。4,疏散人群至疏散场地的距离不宜大于500m,5。主要疏散场地应具备临时供电。供水并符合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