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抗震防灾规划11。4,1,抗震防灾规划主要应包括建设用地评估和工程抗震,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防止地震次生灾害以及避震疏散的措施。11、4.2、在抗震设防区进行规划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等的有关规定,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地段,严禁在危险地段规划居住建筑和人员密集的建设项目,11 4。3,工程抗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防 2,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进行鉴定,提出抗震加固,改建和拆迁的意见、11.4、4,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包括交通 通信。供水。供电、能源。消防 医疗和食品供应等应进行统筹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道路,供水。供电等工程应采取环网布置方式.2、镇区人员密集的地段应设置不同方向的四个出入口、3 抗震防灾指挥机构应设置备用电源。11 4、5 生产和贮存具有发生地震的次生灾害源 包括产生火灾,爆炸和溢出剧毒,细菌,放射物等单位 应采取以下措施,1.次生灾害严重的,应迁出镇区和村庄,2、次生灾害不严重的、应采取防止灾害蔓延的措施,3.人员密集活动区不得建有次生灾害源的工程,11,4。6。避震疏散场地应根据疏散人口的数量规划。疏散场地应与广场。绿地等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开次生灾害严重的地段.并应具备明显的标志和良好的交通条件.2.镇区每一疏散场地的面积不宜小于4000m2 3,人均疏散场地面积不宜小于3m2,4.疏散人群至疏散场地的距离不宜大于500m,5、主要疏散场地应具备临时供电 供水并符合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