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 quality.standard。for。roiseGB、3096,20082008,08,19 发布2008,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 废止.特此公告 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 93 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 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GB、3096 93和GB T 14623,93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