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消防规划11 2、1、消防规划主要应包括消防安全布局和确定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 消防装备,11,2.2。消防安全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设置在镇区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2。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储罐以及燃油 燃气供应站等与居住。医疗 教育、集会,娱乐 市场等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3 现状中影响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 堆场和储罐等应迁移或改造.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应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车通道、增设消防水源。11、2 3。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其管网及消火栓的布置,水量。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2,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应利用河湖,池塘,水渠等水源规划建设消防给水设施、3,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宜设置消防水池,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11,2 4,消防站的设置应根据镇的规模、区域位置和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大,大型镇区消防站的位置应以接到报警5min内消防队到辖区边缘为准,并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的地段 消防站的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及装备标准可按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消防站的主体建筑距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影剧院 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的主要疏散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m,2。中。小型镇区尚不具备建设消防站时.可设置消防值班室,配备消防通信设备和灭火设施.11.2,5 消防车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60m、路面宽度不得小于4m。当消防车通道上空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4m,11,2,6、镇区应设置火警电话、特大.大型镇区火警线路不应少于两对,中.小型镇区不应少于一对。镇区消防站应与县级消防站.邻近地区消防站,以及镇区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建立消防通信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