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消防规划11.2。1。消防规划主要应包括消防安全布局和确定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 消防装备。11.2。2,消防安全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 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设置在镇区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储罐以及燃油、燃气供应站等与居住,医疗。教育,集会,娱乐 市场等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3,现状中影响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迁移或改造,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应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车通道。增设消防水源.11.2,3.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其管网及消火栓的布置、水量,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2 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应利用河湖,池塘.水渠等水源规划建设消防给水设施,3,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宜设置消防水池,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11、2.4。消防站的设置应根据镇的规模。区域位置和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特大、大型镇区消防站的位置应以接到报警5min内消防队到辖区边缘为准,并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的地段、消防站的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及装备标准可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消防站的主体建筑距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影剧院.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的主要疏散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m,2。中.小型镇区尚不具备建设消防站时、可设置消防值班室、配备消防通信设备和灭火设施,11,2,5,消防车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60m 路面宽度不得小于4m,当消防车通道上空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4m 11。2 6、镇区应设置火警电话,特大。大型镇区火警线路不应少于两对。中.小型镇区不应少于一对.镇区消防站应与县级消防站,邻近地区消防站 以及镇区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建立消防通信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