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消防规划11,2,1、消防规划主要应包括消防安全布局和确定消防站,消防给水 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11。2。2,消防安全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设置在镇区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2、生产和储存易燃 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储罐以及燃油.燃气供应站等与居住 医疗、教育、集会.娱乐,市场等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3 现状中影响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迁移或改造.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应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车通道、增设消防水源,11,2,3 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其管网及消火栓的布置、水量、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应利用河湖 池塘,水渠等水源规划建设消防给水设施。3。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宜设置消防水池、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11.2.4、消防站的设置应根据镇的规模。区域位置和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特大.大型镇区消防站的位置应以接到报警5min内消防队到辖区边缘为准。并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的地段,消防站的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及装备标准可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 消防站的主体建筑距离学校 幼儿园.托儿所,医院 影剧院 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的主要疏散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2、中,小型镇区尚不具备建设消防站时。可设置消防值班室、配备消防通信设备和灭火设施,11、2 5.消防车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60m,路面宽度不得小于4m、当消防车通道上空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4m 11 2、6.镇区应设置火警电话、特大.大型镇区火警线路不应少于两对.中、小型镇区不应少于一对。镇区消防站应与县级消防站。邻近地区消防站,以及镇区供水,供电 供气等部门建立消防通信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