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消防规划11 2.1、消防规划主要应包括消防安全布局和确定消防站,消防给水 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 消防装备、11。2、2,消防安全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设置在镇区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2.生产和储存易燃 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 储罐以及燃油,燃气供应站等与居住。医疗 教育。集会 娱乐,市场等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3、现状中影响消防安全的工厂 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迁移或改造 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应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车通道、增设消防水源、11,2、3 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其管网及消火栓的布置、水量,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2,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应利用河湖,池塘 水渠等水源规划建设消防给水设施。3 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宜设置消防水池。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11 2.4.消防站的设置应根据镇的规模.区域位置和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大,大型镇区消防站的位置应以接到报警5min内消防队到辖区边缘为准.并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的地段、消防站的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及装备标准可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消防站的主体建筑距离学校 幼儿园、托儿所 医院 影剧院。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的主要疏散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m、2.中.小型镇区尚不具备建设消防站时,可设置消防值班室 配备消防通信设备和灭火设施。11。2、5。消防车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60m 路面宽度不得小于4m,当消防车通道上空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4m,11、2,6、镇区应设置火警电话 特大。大型镇区火警线路不应少于两对。中,小型镇区不应少于一对.镇区消防站应与县级消防站、邻近地区消防站、以及镇区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建立消防通信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