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消防规划11,2 1 消防规划主要应包括消防安全布局和确定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11.2.2.消防安全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和储存易燃 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设置在镇区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2,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 堆场 储罐以及燃油.燃气供应站等与居住,医疗.教育 集会,娱乐 市场等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3,现状中影响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迁移或改造。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应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车通道.增设消防水源、11,2。3 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其管网及消火栓的布置。水量,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2,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应利用河湖 池塘,水渠等水源规划建设消防给水设施 3,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宜设置消防水池。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11.2,4.消防站的设置应根据镇的规模、区域位置和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大。大型镇区消防站的位置应以接到报警5min内消防队到辖区边缘为准,并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的地段,消防站的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及装备标准可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消防站的主体建筑距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影剧院。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的主要疏散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m,2.中,小型镇区尚不具备建设消防站时,可设置消防值班室,配备消防通信设备和灭火设施.11、2 5,消防车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60m,路面宽度不得小于4m.当消防车通道上空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4m 11 2。6,镇区应设置火警电话 特大、大型镇区火警线路不应少于两对,中,小型镇区不应少于一对、镇区消防站应与县级消防站.邻近地区消防站 以及镇区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建立消防通信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