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消防规划11、2。1.消防规划主要应包括消防安全布局和确定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 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11。2。2、消防安全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设置在镇区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2,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 堆场.储罐以及燃油.燃气供应站等与居住。医疗,教育、集会 娱乐,市场等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3,现状中影响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迁移或改造。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应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车通道。增设消防水源.11。2、3,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其管网及消火栓的布置 水量,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2、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应利用河湖 池塘、水渠等水源规划建设消防给水设施,3.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 宜设置消防水池,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11。2、4,消防站的设置应根据镇的规模 区域位置和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大、大型镇区消防站的位置应以接到报警5min内消防队到辖区边缘为准,并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的地段,消防站的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及装备标准可按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消防站的主体建筑距离学校,幼儿园 托儿所,医院,影剧院,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的主要疏散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2 中,小型镇区尚不具备建设消防站时.可设置消防值班室。配备消防通信设备和灭火设施.11。2,5.消防车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60m、路面宽度不得小于4m,当消防车通道上空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4m。11,2、6。镇区应设置火警电话,特大。大型镇区火警线路不应少于两对,中,小型镇区不应少于一对 镇区消防站应与县级消防站、邻近地区消防站。以及镇区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建立消防通信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