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消防规划11.2,1、消防规划主要应包括消防安全布局和确定消防站 消防给水,消防通信 消防车通道 消防装备,11、2 2,消防安全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 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设置在镇区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2。生产和储存易燃 易爆物品的工厂 仓库,堆场、储罐以及燃油。燃气供应站等与居住、医疗.教育 集会、娱乐,市场等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3,现状中影响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等应迁移或改造。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应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车通道,增设消防水源、11 2.3.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其管网及消火栓的布置。水量,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2.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应利用河湖,池塘。水渠等水源规划建设消防给水设施.3,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宜设置消防水池、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11、2。4,消防站的设置应根据镇的规模,区域位置和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大、大型镇区消防站的位置应以接到报警5min内消防队到辖区边缘为准.并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的地段、消防站的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及装备标准可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消防站的主体建筑距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影剧院.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的主要疏散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m.2 中,小型镇区尚不具备建设消防站时,可设置消防值班室,配备消防通信设备和灭火设施。11,2。5。消防车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60m。路面宽度不得小于4m.当消防车通道上空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4m 11.2、6 镇区应设置火警电话、特大.大型镇区火警线路不应少于两对,中 小型镇区不应少于一对。镇区消防站应与县级消防站、邻近地区消防站.以及镇区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建立消防通信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