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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7、0.1、公共设施按其使用性质分为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和集贸市场六类,其项目的配置应符合表7,0,1的规定、7.0,2,公共设施的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应符合本标准5、3的规定.7.0。3 教育和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独立选址,其他公共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形成公共活动中心、7。0。4、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用地.应设在阳光充足。环境安静。远离污染和不危及学生 儿童安全的地段.距离铁路干线应大于300m,主要入口不应开向公路 7,0 5.医院 卫生院 防疫站的选址,应方便使用和避开人流和车流量大的地段。并应满足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要求,7,0,6,集贸市场用地应综合考虑交通,环境与节约用地等因素进行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集贸市场用地的选址应有利于人流和商品的集散、并不得占用公路.主要干路、车站。码头,桥头等交通量大的地段.不应布置在文体,教育。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出入口附近和妨碍消防车辆通行的地段,影响镇容环境和易燃易爆的商品市场、应设在集镇的边缘、并应符合卫生、安全防护的要求 2,集贸市场用地的面积应按平集规模确定 并应安排好大集时临时占用的场地.休集时应考虑设施和用地的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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