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 for planning,of,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 镇规划标准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2007 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3。1。3,4 1,3、4。2,2.5、1 1。5.1、3。5,2.1、5 2。2,5、2 3 5.4。4 5 4。5。6、0.4.7,0 4 7 0、5、8 0、1,3,4。8,0,2。3。4,9。2,3,9.2 5,1.2,9,3,3 10 2。5,4。10,3,6.10。4 6。11.2 2,11 2,6.11。3.4、11,3 6.11 3,7,11.4 4.11。4。5.11、5,4 12 4.3。13,0,1、13.0,4,13、0.5。13,0.6.13.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原,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 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 2、术语,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 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 9.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11.防灾减灾规划。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4 规划制图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 邓竞成.郑向阳,傅芳生,刘学功、崔招女,胡桃、乔兵.沈纹.徐詠九.刘志刚 陈定外,潘顺昌 赵中枢。何建清 王宁.赵辉 冯新刚.卢比志。宗羽飞 吴俊勤。汪勰、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