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planning.of.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1 1、3、1。2 3.1.3.4。1.3,4,2。2,5、1,1.5、1.3 5 2。1、5,2.2 5.2.3,5.4.4 5。4、5.6 0、4、7.0,4.7.0,5,8、0 1,3,4。8,0.2.3,4,9 2、3 9,2.5,1 2,9,3.3 10。2,5.4、10、3、6 10。4,6,11,2,2,11、2、6,11.3。4,11,3,6 11。3、7 11 4,4,11,4。5,11。5,4,12,4、3 13。0,1,13、0。4.13、0.5.13.0.6、13、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村镇规划标准 GB、50188 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 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 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 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 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12 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规划制图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 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邓竞成、郑向阳,傅芳生、刘学功.崔招女,胡桃.乔兵.沈纹、徐詠九 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王宁 赵辉。冯新刚,卢比志,宗羽飞.吴俊勤、汪勰、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