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防洪规划11。3,2、防洪措施要根据洪水类型确定.按洪灾成因可分为河洪 海潮。山洪和泥石流等类型.河洪一般应以堤防为主,配合水库,分 滞.洪,河道整治等措施组成防洪体系 海潮则以堤防 挡潮闸为主、配合排涝措施组成防洪体系,山洪和泥石流工程措施要同水土保持措施相结合等,防洪措施要体现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工程防洪措施与非工程防洪措施相结合,11 3.3,在现行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GB。50201中,对于城镇、乡村分别规定了不同等级的防洪标准。城镇防洪规划要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的防洪标准设防、镇如果靠近大型或重要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动力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等防护对象 并且又不能分别进行防护时、该防护区的防洪标准要按其中较高者加以确定。同时.镇区防洪规划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 50的有关规定,11,3 4,位于易发生洪灾地区的镇。设置就地避洪安全设施.要根据镇域防洪规划的需要。按其地位的重要程度以及安置人口的数量,因地制宜地选择修建围埝、安全台 避水台等不同类型的就地避洪安全设施、本条对就地设置的避洪安全设施的位置选择和安全超高提出了要求,该安全超高的数值要按蓄。滞洪时的最高洪水位,考虑水面的浪高及设施的重要程度等因素按表11。3。4确定.11,3,5.在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内。根据镇域防洪规划需要设置安全层作为避洪时。要根据避洪人员数量进行统筹规划,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GB、50181的有关规定 11 3,6 在易发生内涝灾害的地区 既要注重镇域的防洪,又要重视镇区的防涝问题,为确保建设区内能够迅速排除涝水 需要综合规划和整治排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