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防洪规划11、3,2,防洪措施要根据洪水类型确定 按洪灾成因可分为河洪.海潮 山洪和泥石流等类型、河洪一般应以堤防为主、配合水库.分 滞,洪 河道整治等措施组成防洪体系,海潮则以堤防、挡潮闸为主,配合排涝措施组成防洪体系.山洪和泥石流工程措施要同水土保持措施相结合等,防洪措施要体现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工程防洪措施与非工程防洪措施相结合、11,3,3,在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中,对于城镇、乡村分别规定了不同等级的防洪标准,城镇防洪规划要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的防洪标准设防.镇如果靠近大型或重要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动力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等防护对象.并且又不能分别进行防护时、该防护区的防洪标准要按其中较高者加以确定 同时。镇区防洪规划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的有关规定 11,3。4、位于易发生洪灾地区的镇,设置就地避洪安全设施,要根据镇域防洪规划的需要,按其地位的重要程度以及安置人口的数量、因地制宜地选择修建围埝 安全台、避水台等不同类型的就地避洪安全设施,本条对就地设置的避洪安全设施的位置选择和安全超高提出了要求。该安全超高的数值要按蓄、滞洪时的最高洪水位,考虑水面的浪高及设施的重要程度等因素按表11.3 4确定,11。3.5,在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内、根据镇域防洪规划需要设置安全层作为避洪时、要根据避洪人员数量进行统筹规划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GB,50181的有关规定 11,3、6、在易发生内涝灾害的地区 既要注重镇域的防洪。又要重视镇区的防涝问题,为确保建设区内能够迅速排除涝水、需要综合规划和整治排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