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用地分类和计算4,1、用地分类4.1、1.针对各地在编制镇规划时.用地的分类和名称不一.计算差异较大、导致数据与指标可比性差,不利于规范规划和管理工作,本标准统一了用地的分类和名称、共分9大类,30小类。这一分类具有以下特点,1,概念明确。系统性强 易于掌握 2.既同城市用地分类方法大致相同 又具有镇用地的特点,3.有利于用地的定量分析。便于制订定额指标.4,既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的精神一致。又同各地编制的镇规划以及制订的定额指标的分类基本相符,以下就使用中的几种情况加以说明、1,土地使用性质单一时 可明确归类、2、一个单位的用地内。兼有两种以上性质的建筑和用地时.要分清主从关系,按其主要使用性能归类、如工厂内附属的办公。招待所等 则划为工业用地、如中学运动场,晚间,假日为居民使用、仍划为中学用地 又如镇属体育场兼为中小学使用.则划为文体科技用地小类、3,一幢建筑内具有多种功能 该建筑用地具有多种使用性质时、要按其主要功能的性质归类 4,一个单位或一幢建筑具有两种使用性质、而不分主次、如在平面上可划分地段界线时分别归类。若在平面上相互重叠 不能划分界线时,要按地面层的主要使用性能 作为用地分类的依据.为适应镇区规划深度的要求 规定了将9大类用地按项目的功能再划分为30小类、4,1,2 关于用地的分类代号的使用规定.类别代号中的大类以英文同,近、义词的字头表示 小类则在字头右边附加阿拉伯数字表示,供绘制图纸和编制文件时使用、也便于国际交流、4。1,3,表4,1。3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对各类用地的范围均作了明确规定、现就有关用地分类的一些问题说明如下.1.关于居住用地、为了区别不同类型的居住用地标准 有利于在规划中节约用地,本次修订根据近年来的实践进行了局部调整,将居住用地划分为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两小类、2、关于公共设施用地,鉴于各地对公共设施的小类划分差别较大 现统一分为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和集贸市场六小类,由于教育机构在公共建筑用地中占的比例较大。且与人口年龄构成以及提高人口素质密切相关,因而单独设小类,集贸市场虽属商业性质 但与一般商业机构有较大不同,在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其用地规模与常住人口规模无直接关系 并在不同镇区的集贸市场的经营内容与方式、占地数量与选址等都有很大差异 因此单独设小类 医疗保健的内容包括医疗,防疫,保健、休疗养等机构用地。公用事业中的变电所、电信局、所,公共厕所 垃圾站.消防站等设施均划入工程设施用地大类之中,不作为居住用地的配套公建,也不在公共建筑中设小类。而是将其归入工程设施用地 考虑到民族习俗和国际惯例 将宗教用地划入公共设施用地中的文体科技小类 位于大型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古迹。同风景名胜区一起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大类 3 生产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按其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与污染程度分为三小类,以利于规划中的用地布局、并单设农业服务设施用地小类、包括镇区中的农业服务设施用地。如各类农产品加工包装厂,农机站、兽医站等 而不包括农业中直接进行生产的用地、如育秧房。打谷场 各类种植和养殖厂.场、等、将其归入农林用地之中 不参与建设用地的平衡 4。关于仓储用地,将仓储用地分为普通仓储用地和危险品仓储用地两小类,5,关于对外交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分为公路交通用地和其他交通用地两小类。6.关于道路广场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包括道路用地和广场用地两小类。为兼顾镇区内不同的道路情况和规划深度的要求,作了如下规定,对于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6m的道路。均计入道路用地,路面宽度小于6m的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而计入该小路所服务的用地之中。以利于用地布局中各类用地面积的计算 对于兼有公路和镇区道路双重功能时 可将其用地面积的各半.分别计入对外交通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7,工程设施用地 根据其功能不同划分为公用工程.环卫设施和防灾设施三小类用地,其中公用工程用地中的殡仪设施 包括殡仪馆,火化场、骨灰堂,不包括墓地,8、绿地。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两类。而不包括苗木 花圃等.因其属于农林生产用地.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考虑到镇与村中称公共绿地更为贴切,本次修订中未参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采用。公园绿地 一词 9、水域和其他用地.包括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的水域。农林用地。牧草和养殖用地,各类保护区,墓地、未利用地 特殊用地共7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