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rgrated.emission。standard of、air、pollutantsGB 16297、1996发布日期.1996月04月12日实施日期 1997年01年01日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 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GB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 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 其余均执行本标准,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GBJ,4 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6 84.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7,84。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 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2,85。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