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抗震防灾规划11、4,2 规定在处于地震设防区内进行镇的规划、必须遵守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有关规定、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地段、严禁在危险地段布置人口密集的项目,11,4、3.1,在工程抗震规划中规定了对新建建筑物 构筑物和工程设施要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抗震标准进行设防,依据的主要标准包括、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以及有关电力。通信。水运,铁路、公路等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同时 还要遵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有关工程抗震设计标准的规定.2、在工程抗震规划中规定了对现有建筑物 构筑物和工程设施要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进行鉴定.并提出抗震加固。改建和拆迁的意见、依据的主要标准包括、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J.117.室外给水排水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 GBJ、43,室外煤气热力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GBJ。44,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以及有关其他工程设施鉴定和设防分类标准,同时、还要遵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有关工程鉴定和设防分类标准的规定 11.4。4 规定了抗震防灾的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要进行统筹规划,并要符合本条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11。4,5、提出了生产和储存具有产生地震次生灾害源的单位及其预防措施。并根据次生灾害的严重程度。规定了必须采取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