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用地分类和计算4。1。用地分类4,1、1。针对各地在编制镇规划时,用地的分类和名称不一。计算差异较大,导致数据与指标可比性差 不利于规范规划和管理工作,本标准统一了用地的分类和名称.共分9大类.30小类,这一分类具有以下特点,1.概念明确、系统性强、易于掌握.2.既同城市用地分类方法大致相同、又具有镇用地的特点。3,有利于用地的定量分析,便于制订定额指标,4。既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的精神一致 又同各地编制的镇规划以及制订的定额指标的分类基本相符,以下就使用中的几种情况加以说明,1。土地使用性质单一时、可明确归类 2.一个单位的用地内,兼有两种以上性质的建筑和用地时,要分清主从关系、按其主要使用性能归类、如工厂内附属的办公 招待所等。则划为工业用地,如中学运动场、晚间.假日为居民使用、仍划为中学用地,又如镇属体育场兼为中小学使用。则划为文体科技用地小类。3,一幢建筑内具有多种功能,该建筑用地具有多种使用性质时,要按其主要功能的性质归类、4.一个单位或一幢建筑具有两种使用性质 而不分主次、如在平面上可划分地段界线时分别归类.若在平面上相互重叠,不能划分界线时.要按地面层的主要使用性能,作为用地分类的依据、为适应镇区规划深度的要求。规定了将9大类用地按项目的功能再划分为30小类.4。1。2 关于用地的分类代号的使用规定,类别代号中的大类以英文同。近.义词的字头表示 小类则在字头右边附加阿拉伯数字表示。供绘制图纸和编制文件时使用,也便于国际交流、4、1 3.表4.1、3用地的分类和代号。对各类用地的范围均作了明确规定,现就有关用地分类的一些问题说明如下,1。关于居住用地 为了区别不同类型的居住用地标准、有利于在规划中节约用地.本次修订根据近年来的实践进行了局部调整 将居住用地划分为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两小类.2、关于公共设施用地、鉴于各地对公共设施的小类划分差别较大。现统一分为行政管理,教育机构 文体科技 医疗保健、商业金融和集贸市场六小类,由于教育机构在公共建筑用地中占的比例较大.且与人口年龄构成以及提高人口素质密切相关、因而单独设小类、集贸市场虽属商业性质,但与一般商业机构有较大不同.在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其用地规模与常住人口规模无直接关系 并在不同镇区的集贸市场的经营内容与方式.占地数量与选址等都有很大差异。因此单独设小类。医疗保健的内容包括医疗,防疫,保健 休疗养等机构用地.公用事业中的变电所,电信局,所、公共厕所。垃圾站,消防站等设施均划入工程设施用地大类之中,不作为居住用地的配套公建,也不在公共建筑中设小类。而是将其归入工程设施用地、考虑到民族习俗和国际惯例、将宗教用地划入公共设施用地中的文体科技小类,位于大型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古迹。同风景名胜区一起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大类,3,生产设施用地,工业用地按其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与污染程度分为三小类 以利于规划中的用地布局,并单设农业服务设施用地小类,包括镇区中的农业服务设施用地 如各类农产品加工包装厂、农机站。兽医站等 而不包括农业中直接进行生产的用地、如育秧房,打谷场.各类种植和养殖厂 场,等.将其归入农林用地之中.不参与建设用地的平衡.4,关于仓储用地,将仓储用地分为普通仓储用地和危险品仓储用地两小类、5。关于对外交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分为公路交通用地和其他交通用地两小类,6。关于道路广场用地.道路广场用地 包括道路用地和广场用地两小类、为兼顾镇区内不同的道路情况和规划深度的要求.作了如下规定,对于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6m的道路 均计入道路用地,路面宽度小于6m的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而计入该小路所服务的用地之中。以利于用地布局中各类用地面积的计算,对于兼有公路和镇区道路双重功能时。可将其用地面积的各半,分别计入对外交通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7。工程设施用地,根据其功能不同划分为公用工程。环卫设施和防灾设施三小类用地,其中公用工程用地中的殡仪设施,包括殡仪馆。火化场,骨灰堂、不包括墓地,8 绿地 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两类、而不包括苗木,花圃等.因其属于农林生产用地 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考虑到镇与村中称公共绿地更为贴切,本次修订中未参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采用。公园绿地。一词,9 水域和其他用地 包括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的水域、农林用地,牧草和养殖用地,各类保护区、墓地、未利用地。特殊用地共7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