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用地分类和计算4,1,用地分类4,1、1 针对各地在编制镇规划时,用地的分类和名称不一.计算差异较大、导致数据与指标可比性差.不利于规范规划和管理工作 本标准统一了用地的分类和名称。共分9大类。30小类,这一分类具有以下特点.1,概念明确、系统性强、易于掌握.2,既同城市用地分类方法大致相同、又具有镇用地的特点、3,有利于用地的定量分析 便于制订定额指标,4.既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的精神一致 又同各地编制的镇规划以及制订的定额指标的分类基本相符、以下就使用中的几种情况加以说明 1.土地使用性质单一时,可明确归类,2 一个单位的用地内,兼有两种以上性质的建筑和用地时.要分清主从关系 按其主要使用性能归类,如工厂内附属的办公。招待所等 则划为工业用地、如中学运动场,晚间.假日为居民使用、仍划为中学用地。又如镇属体育场兼为中小学使用。则划为文体科技用地小类。3、一幢建筑内具有多种功能。该建筑用地具有多种使用性质时.要按其主要功能的性质归类 4 一个单位或一幢建筑具有两种使用性质,而不分主次,如在平面上可划分地段界线时分别归类,若在平面上相互重叠 不能划分界线时。要按地面层的主要使用性能,作为用地分类的依据.为适应镇区规划深度的要求.规定了将9大类用地按项目的功能再划分为30小类,4 1。2、关于用地的分类代号的使用规定。类别代号中的大类以英文同,近 义词的字头表示。小类则在字头右边附加阿拉伯数字表示 供绘制图纸和编制文件时使用.也便于国际交流、4 1.3、表4 1、3用地的分类和代号,对各类用地的范围均作了明确规定 现就有关用地分类的一些问题说明如下、1.关于居住用地。为了区别不同类型的居住用地标准、有利于在规划中节约用地.本次修订根据近年来的实践进行了局部调整。将居住用地划分为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两小类 2.关于公共设施用地 鉴于各地对公共设施的小类划分差别较大.现统一分为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和集贸市场六小类.由于教育机构在公共建筑用地中占的比例较大.且与人口年龄构成以及提高人口素质密切相关 因而单独设小类、集贸市场虽属商业性质,但与一般商业机构有较大不同 在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其用地规模与常住人口规模无直接关系、并在不同镇区的集贸市场的经营内容与方式。占地数量与选址等都有很大差异 因此单独设小类 医疗保健的内容包括医疗、防疫、保健 休疗养等机构用地,公用事业中的变电所。电信局,所、公共厕所、垃圾站。消防站等设施均划入工程设施用地大类之中。不作为居住用地的配套公建 也不在公共建筑中设小类,而是将其归入工程设施用地。考虑到民族习俗和国际惯例。将宗教用地划入公共设施用地中的文体科技小类 位于大型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古迹、同风景名胜区一起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大类.3.生产设施用地。工业用地按其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与污染程度分为三小类、以利于规划中的用地布局,并单设农业服务设施用地小类。包括镇区中的农业服务设施用地 如各类农产品加工包装厂,农机站 兽医站等 而不包括农业中直接进行生产的用地。如育秧房.打谷场。各类种植和养殖厂。场,等。将其归入农林用地之中,不参与建设用地的平衡 4 关于仓储用地.将仓储用地分为普通仓储用地和危险品仓储用地两小类,5。关于对外交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分为公路交通用地和其他交通用地两小类,6、关于道路广场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包括道路用地和广场用地两小类,为兼顾镇区内不同的道路情况和规划深度的要求.作了如下规定。对于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6m的道路.均计入道路用地,路面宽度小于6m的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而计入该小路所服务的用地之中,以利于用地布局中各类用地面积的计算。对于兼有公路和镇区道路双重功能时 可将其用地面积的各半,分别计入对外交通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7.工程设施用地、根据其功能不同划分为公用工程.环卫设施和防灾设施三小类用地,其中公用工程用地中的殡仪设施,包括殡仪馆。火化场。骨灰堂,不包括墓地,8。绿地.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两类,而不包括苗木,花圃等,因其属于农林生产用地,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考虑到镇与村中称公共绿地更为贴切。本次修订中未参照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采用。公园绿地.一词 9、水域和其他用地,包括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的水域、农林用地,牧草和养殖用地,各类保护区。墓地 未利用地。特殊用地共7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