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用地分类和计算4。1,用地分类4.1,1.针对各地在编制镇规划时,用地的分类和名称不一.计算差异较大,导致数据与指标可比性差.不利于规范规划和管理工作 本标准统一了用地的分类和名称,共分9大类,30小类。这一分类具有以下特点.1,概念明确、系统性强,易于掌握,2.既同城市用地分类方法大致相同。又具有镇用地的特点,3,有利于用地的定量分析。便于制订定额指标、4,既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的精神一致,又同各地编制的镇规划以及制订的定额指标的分类基本相符 以下就使用中的几种情况加以说明。1。土地使用性质单一时、可明确归类,2 一个单位的用地内 兼有两种以上性质的建筑和用地时 要分清主从关系.按其主要使用性能归类.如工厂内附属的办公 招待所等 则划为工业用地、如中学运动场.晚间.假日为居民使用.仍划为中学用地,又如镇属体育场兼为中小学使用,则划为文体科技用地小类,3 一幢建筑内具有多种功能.该建筑用地具有多种使用性质时、要按其主要功能的性质归类、4,一个单位或一幢建筑具有两种使用性质 而不分主次。如在平面上可划分地段界线时分别归类。若在平面上相互重叠 不能划分界线时 要按地面层的主要使用性能。作为用地分类的依据,为适应镇区规划深度的要求 规定了将9大类用地按项目的功能再划分为30小类,4,1。2,关于用地的分类代号的使用规定,类别代号中的大类以英文同、近、义词的字头表示.小类则在字头右边附加阿拉伯数字表示.供绘制图纸和编制文件时使用,也便于国际交流 4、1 3,表4。1,3用地的分类和代号、对各类用地的范围均作了明确规定,现就有关用地分类的一些问题说明如下.1 关于居住用地.为了区别不同类型的居住用地标准,有利于在规划中节约用地.本次修订根据近年来的实践进行了局部调整,将居住用地划分为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两小类,2 关于公共设施用地、鉴于各地对公共设施的小类划分差别较大 现统一分为行政管理.教育机构 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和集贸市场六小类,由于教育机构在公共建筑用地中占的比例较大 且与人口年龄构成以及提高人口素质密切相关 因而单独设小类。集贸市场虽属商业性质。但与一般商业机构有较大不同。在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其用地规模与常住人口规模无直接关系.并在不同镇区的集贸市场的经营内容与方式.占地数量与选址等都有很大差异.因此单独设小类。医疗保健的内容包括医疗。防疫、保健,休疗养等机构用地.公用事业中的变电所.电信局 所。公共厕所。垃圾站.消防站等设施均划入工程设施用地大类之中.不作为居住用地的配套公建。也不在公共建筑中设小类,而是将其归入工程设施用地.考虑到民族习俗和国际惯例、将宗教用地划入公共设施用地中的文体科技小类,位于大型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古迹 同风景名胜区一起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大类。3 生产设施用地、工业用地按其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与污染程度分为三小类,以利于规划中的用地布局、并单设农业服务设施用地小类。包括镇区中的农业服务设施用地.如各类农产品加工包装厂。农机站 兽医站等.而不包括农业中直接进行生产的用地 如育秧房 打谷场,各类种植和养殖厂,场,等。将其归入农林用地之中,不参与建设用地的平衡。4,关于仓储用地,将仓储用地分为普通仓储用地和危险品仓储用地两小类,5,关于对外交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分为公路交通用地和其他交通用地两小类 6,关于道路广场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包括道路用地和广场用地两小类、为兼顾镇区内不同的道路情况和规划深度的要求。作了如下规定.对于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6m的道路,均计入道路用地,路面宽度小于6m的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而计入该小路所服务的用地之中。以利于用地布局中各类用地面积的计算、对于兼有公路和镇区道路双重功能时 可将其用地面积的各半,分别计入对外交通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7 工程设施用地,根据其功能不同划分为公用工程、环卫设施和防灾设施三小类用地.其中公用工程用地中的殡仪设施,包括殡仪馆 火化场。骨灰堂 不包括墓地,8.绿地 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两类。而不包括苗木。花圃等,因其属于农林生产用地.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考虑到镇与村中称公共绿地更为贴切 本次修订中未参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采用、公园绿地 一词 9,水域和其他用地,包括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的水域,农林用地、牧草和养殖用地,各类保护区、墓地。未利用地,特殊用地共7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