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用地分类和计算4.1。用地分类4。1.1.针对各地在编制镇规划时。用地的分类和名称不一,计算差异较大。导致数据与指标可比性差.不利于规范规划和管理工作,本标准统一了用地的分类和名称。共分9大类。30小类.这一分类具有以下特点,1、概念明确 系统性强。易于掌握 2.既同城市用地分类方法大致相同。又具有镇用地的特点。3,有利于用地的定量分析,便于制订定额指标。4,既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的精神一致 又同各地编制的镇规划以及制订的定额指标的分类基本相符.以下就使用中的几种情况加以说明。1,土地使用性质单一时,可明确归类、2.一个单位的用地内。兼有两种以上性质的建筑和用地时,要分清主从关系.按其主要使用性能归类、如工厂内附属的办公,招待所等 则划为工业用地、如中学运动场 晚间 假日为居民使用,仍划为中学用地,又如镇属体育场兼为中小学使用。则划为文体科技用地小类、3、一幢建筑内具有多种功能。该建筑用地具有多种使用性质时。要按其主要功能的性质归类。4,一个单位或一幢建筑具有两种使用性质、而不分主次,如在平面上可划分地段界线时分别归类,若在平面上相互重叠.不能划分界线时、要按地面层的主要使用性能,作为用地分类的依据。为适应镇区规划深度的要求,规定了将9大类用地按项目的功能再划分为30小类,4、1、2、关于用地的分类代号的使用规定,类别代号中的大类以英文同,近、义词的字头表示、小类则在字头右边附加阿拉伯数字表示 供绘制图纸和编制文件时使用,也便于国际交流 4,1.3。表4。1、3用地的分类和代号。对各类用地的范围均作了明确规定,现就有关用地分类的一些问题说明如下、1、关于居住用地,为了区别不同类型的居住用地标准,有利于在规划中节约用地.本次修订根据近年来的实践进行了局部调整。将居住用地划分为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两小类,2,关于公共设施用地.鉴于各地对公共设施的小类划分差别较大.现统一分为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和集贸市场六小类,由于教育机构在公共建筑用地中占的比例较大。且与人口年龄构成以及提高人口素质密切相关,因而单独设小类,集贸市场虽属商业性质。但与一般商业机构有较大不同,在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其用地规模与常住人口规模无直接关系。并在不同镇区的集贸市场的经营内容与方式.占地数量与选址等都有很大差异,因此单独设小类、医疗保健的内容包括医疗、防疫,保健,休疗养等机构用地,公用事业中的变电所.电信局 所、公共厕所,垃圾站.消防站等设施均划入工程设施用地大类之中、不作为居住用地的配套公建.也不在公共建筑中设小类.而是将其归入工程设施用地,考虑到民族习俗和国际惯例。将宗教用地划入公共设施用地中的文体科技小类,位于大型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古迹、同风景名胜区一起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大类,3,生产设施用地,工业用地按其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与污染程度分为三小类.以利于规划中的用地布局,并单设农业服务设施用地小类,包括镇区中的农业服务设施用地 如各类农产品加工包装厂、农机站。兽医站等 而不包括农业中直接进行生产的用地,如育秧房,打谷场。各类种植和养殖厂 场,等,将其归入农林用地之中。不参与建设用地的平衡.4、关于仓储用地 将仓储用地分为普通仓储用地和危险品仓储用地两小类,5、关于对外交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分为公路交通用地和其他交通用地两小类、6,关于道路广场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包括道路用地和广场用地两小类。为兼顾镇区内不同的道路情况和规划深度的要求 作了如下规定、对于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6m的道路。均计入道路用地、路面宽度小于6m的小路 不计入道路用地,而计入该小路所服务的用地之中,以利于用地布局中各类用地面积的计算、对于兼有公路和镇区道路双重功能时.可将其用地面积的各半.分别计入对外交通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7、工程设施用地,根据其功能不同划分为公用工程,环卫设施和防灾设施三小类用地,其中公用工程用地中的殡仪设施.包括殡仪馆、火化场,骨灰堂,不包括墓地.8,绿地,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两类。而不包括苗木,花圃等,因其属于农林生产用地,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考虑到镇与村中称公共绿地更为贴切。本次修订中未参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采用。公园绿地、一词、9.水域和其他用地.包括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的水域,农林用地.牧草和养殖用地、各类保护区 墓地、未利用地.特殊用地共7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