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用地分类和计算4。1,用地分类4、1。1 针对各地在编制镇规划时 用地的分类和名称不一.计算差异较大。导致数据与指标可比性差,不利于规范规划和管理工作、本标准统一了用地的分类和名称、共分9大类 30小类.这一分类具有以下特点.1 概念明确。系统性强,易于掌握。2,既同城市用地分类方法大致相同。又具有镇用地的特点,3,有利于用地的定量分析、便于制订定额指标.4 既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的精神一致.又同各地编制的镇规划以及制订的定额指标的分类基本相符,以下就使用中的几种情况加以说明,1。土地使用性质单一时 可明确归类。2 一个单位的用地内。兼有两种以上性质的建筑和用地时、要分清主从关系。按其主要使用性能归类.如工厂内附属的办公,招待所等,则划为工业用地 如中学运动场,晚间。假日为居民使用。仍划为中学用地.又如镇属体育场兼为中小学使用。则划为文体科技用地小类。3、一幢建筑内具有多种功能,该建筑用地具有多种使用性质时。要按其主要功能的性质归类,4、一个单位或一幢建筑具有两种使用性质,而不分主次。如在平面上可划分地段界线时分别归类 若在平面上相互重叠,不能划分界线时 要按地面层的主要使用性能。作为用地分类的依据。为适应镇区规划深度的要求,规定了将9大类用地按项目的功能再划分为30小类,4。1,2,关于用地的分类代号的使用规定 类别代号中的大类以英文同,近,义词的字头表示 小类则在字头右边附加阿拉伯数字表示.供绘制图纸和编制文件时使用 也便于国际交流,4。1、3。表4,1、3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对各类用地的范围均作了明确规定、现就有关用地分类的一些问题说明如下,1.关于居住用地,为了区别不同类型的居住用地标准,有利于在规划中节约用地。本次修订根据近年来的实践进行了局部调整。将居住用地划分为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两小类 2,关于公共设施用地 鉴于各地对公共设施的小类划分差别较大 现统一分为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 商业金融和集贸市场六小类。由于教育机构在公共建筑用地中占的比例较大,且与人口年龄构成以及提高人口素质密切相关、因而单独设小类.集贸市场虽属商业性质 但与一般商业机构有较大不同 在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其用地规模与常住人口规模无直接关系,并在不同镇区的集贸市场的经营内容与方式、占地数量与选址等都有很大差异,因此单独设小类。医疗保健的内容包括医疗,防疫 保健 休疗养等机构用地,公用事业中的变电所、电信局 所,公共厕所,垃圾站。消防站等设施均划入工程设施用地大类之中 不作为居住用地的配套公建、也不在公共建筑中设小类、而是将其归入工程设施用地。考虑到民族习俗和国际惯例 将宗教用地划入公共设施用地中的文体科技小类。位于大型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古迹.同风景名胜区一起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大类,3.生产设施用地,工业用地按其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与污染程度分为三小类、以利于规划中的用地布局,并单设农业服务设施用地小类。包括镇区中的农业服务设施用地,如各类农产品加工包装厂 农机站,兽医站等,而不包括农业中直接进行生产的用地、如育秧房、打谷场,各类种植和养殖厂,场。等、将其归入农林用地之中 不参与建设用地的平衡、4、关于仓储用地。将仓储用地分为普通仓储用地和危险品仓储用地两小类,5,关于对外交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分为公路交通用地和其他交通用地两小类,6 关于道路广场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包括道路用地和广场用地两小类,为兼顾镇区内不同的道路情况和规划深度的要求.作了如下规定、对于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6m的道路,均计入道路用地、路面宽度小于6m的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而计入该小路所服务的用地之中 以利于用地布局中各类用地面积的计算.对于兼有公路和镇区道路双重功能时。可将其用地面积的各半.分别计入对外交通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7。工程设施用地,根据其功能不同划分为公用工程 环卫设施和防灾设施三小类用地.其中公用工程用地中的殡仪设施。包括殡仪馆,火化场,骨灰堂 不包括墓地、8.绿地 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两类、而不包括苗木,花圃等,因其属于农林生产用地 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考虑到镇与村中称公共绿地更为贴切,本次修订中未参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 T,85采用、公园绿地。一词,9.水域和其他用地,包括不参与建设用地平衡的水域,农林用地 牧草和养殖用地、各类保护区.墓地、未利用地.特殊用地共7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