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for flood,controlGB 50201、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 防洪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 50201、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4。6,1。2,6、2,2,6.3.5。6,5.4,7、2,4。11、3、1、11、3。3 11 8,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 9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7、12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实施以来的经验.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 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电力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水利水电工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和,环境保护设施,四章。将原.城市,和,乡村,两章并入,防洪保护区,一章 2,在,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木材水运工程.一节,在,电力设施.一章中增加了,核电厂,一节,在,水利水电工程,一章中增加了,拦河水闸工程 一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梅锦山 侯传河 李小燕,吴海亮,张志红.李爱玲。王勇、李维涛 洪建,王煜.王府义,李荣容,刘娟,王国安 温善章.周健.主要审查人 汪洪 高安泽.朱尔明,焦居仁,李代鑫 曾肇京、富曾慈。胡训润,陈效国、谭培伦。丁留谦,刘九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