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for flood,controlGB、50201 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防洪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1。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4 6,1,2,6,2、2 6,3,5 6,5,4、7 2,4。11。3 1 11、3 3 11,8 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 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 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实施以来的经验 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 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电力设施 环境保护设施 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水利水电工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和,环境保护设施、四章.将原 城市,和 乡村.两章并入。防洪保护区。一章、2、在、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木材水运工程 一节.在 电力设施,一章中增加了,核电厂,一节,在。水利水电工程、一章中增加了,拦河水闸工程 一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 100120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梅锦山、侯传河,李小燕,吴海亮。张志红。李爱玲 王勇 李维涛,洪建.王煜,王府义.李荣容,刘娟。王国安.温善章 周健,主要审查人 汪洪,高安泽,朱尔明,焦居仁。李代鑫、曾肇京。富曾慈 胡训润、陈效国,谭培伦,丁留谦,刘九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