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for、flood controlGB。50201,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 的公告,现批准、防洪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201、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4.6、1.2。6,2,2。6,3,5.6,5,4.7.2 4.11、3。1,11。3。3。11,8、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94实施以来的经验.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究、讨论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工矿企业 交通运输设施、电力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水利水电工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术语 基本规定 防洪保护区、和、环境保护设施.四章,将原 城市 和,乡村、两章并入 防洪保护区,一章、2.在 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木材水运工程 一节.在,电力设施,一章中增加了,核电厂,一节、在,水利水电工程,一章中增加了,拦河水闸工程。一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120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梅锦山 侯传河,李小燕,吴海亮,张志红、李爱玲 王勇,李维涛。洪建、王煜、王府义,李荣容,刘娟.王国安 温善章.周健,主要审查人,汪洪、高安泽 朱尔明.焦居仁.李代鑫。曾肇京。富曾慈,胡训润 陈效国、谭培伦 丁留谦 刘九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