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for、flood。controlGB 50201,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防洪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1、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5.0 4,6、1,2 6。2.2、6,3 5,6 5,4 7,2、4,11、3 1,11,3.3、11,8 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 GB 50201、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 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实施以来的经验、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电力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水利水电工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术语 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和.环境保护设施,四章,将原,城市 和,乡村。两章并入 防洪保护区、一章、2、在,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木材水运工程、一节、在,电力设施 一章中增加了。核电厂、一节、在.水利水电工程、一章中增加了.拦河水闸工程、一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梅锦山,侯传河 李小燕。吴海亮、张志红,李爱玲,王勇 李维涛、洪建 王煜.王府义,李荣容,刘娟。王国安,温善章,周健,主要审查人,汪洪 高安泽、朱尔明.焦居仁、李代鑫,曾肇京、富曾慈。胡训润、陈效国,谭培伦,丁留谦,刘九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