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for、flood、controlGB。50201、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防洪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201.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 第5,0 4、6.1 2,6 2,2、6,3 5 6 5,4.7,2,4 11。3 1 11、3.3 11,8、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 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实施以来的经验。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防洪保护区。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电力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水利水电工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和、环境保护设施,四章,将原、城市.和,乡村、两章并入,防洪保护区,一章。2,在,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木材水运工程,一节、在 电力设施、一章中增加了 核电厂,一节 在。水利水电工程、一章中增加了,拦河水闸工程,一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 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120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梅锦山、侯传河。李小燕,吴海亮,张志红,李爱玲、王勇.李维涛,洪建 王煜,王府义、李荣容 刘娟.王国安 温善章,周健,主要审查人.汪洪.高安泽。朱尔明、焦居仁 李代鑫,曾肇京、富曾慈。胡训润、陈效国。谭培伦,丁留谦。刘九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