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 for.flood。controlGB。50201 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防洪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1 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 0.4,6 1.2、6,2,2、6。3,5.6。5,4。7、2,4 11,3。1、11,3 3 11、8 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94实施以来的经验,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 电力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水利水电工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和,环境保护设施,四章 将原 城市,和,乡村 两章并入,防洪保护区、一章.2 在 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木材水运工程、一节.在 电力设施 一章中增加了,核电厂,一节 在.水利水电工程 一章中增加了。拦河水闸工程 一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 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梅锦山,侯传河、李小燕。吴海亮。张志红、李爱玲,王勇,李维涛。洪建、王煜,王府义.李荣容。刘娟,王国安.温善章、周健,主要审查人,汪洪、高安泽.朱尔明、焦居仁,李代鑫 曾肇京,富曾慈.胡训润,陈效国。谭培伦,丁留谦,刘九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