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 for。flood,controlGB,50201。201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 的公告。现批准 防洪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1 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4。6.1.2,6、2。2,6,3、5,6,5。4、7,2、4,11、3.1,11,3,3.11 8.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7、12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 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 94实施以来的经验 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工矿企业 交通运输设施.电力设施.环境保护设施 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 水利水电工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增加了。术语 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 和,环境保护设施 四章.将原,城市。和 乡村,两章并入、防洪保护区,一章.2。在、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木材水运工程、一节.在.电力设施,一章中增加了、核电厂 一节.在,水利水电工程,一章中增加了,拦河水闸工程、一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梅锦山,侯传河、李小燕,吴海亮,张志红、李爱玲,王勇,李维涛、洪建.王煜.王府义。李荣容,刘娟 王国安.温善章,周健.主要审查人,汪洪,高安泽、朱尔明、焦居仁.李代鑫 曾肇京.富曾慈、胡训润,陈效国.谭培伦,丁留谦.刘九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