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系统调试6,5 1、本条明确规定了排风系统试运转和调试的责任方是施工单位,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参加,还规定了调试内容和对测试仪器的要求等,这是排风系统调试的通用性规定.6.5。2,6 5.4 这几条对排风系统的联动试运转和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试运转的时间和应提供调试报告等作出了规定.由于洁净厂房内的排风系统与产品生产工艺关联性强,并有支管及风口 风罩均设在洁净室 区.内 所以作了第6 5 2条第2、3款的规定,并在条文中规定了试运转的时间应为稳定连续的试运转的时间及其具体的量化规定,并要求试运转和调试前,后应该向建设单位提供.调试方案,和完整的资料以及报告.为符合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和投入生产后的稳定、可靠运行提供依据.主控项目6、5.5 本条对排风系统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的主控项目内容的施工质量验收作出了规定。条文规定强调吸附法 湿法、转轮法。除尘器等的试运转和调试首先应按工程设计要求.若工程设计无要求时 应按设备技术文件。实际上.一般通过招标订购的设备 均已在设备技术文件中包含了建设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所以本条未提出建设单位的要求,的要求进行 并且规定试运转时间应为稳定连续的时间.以确保排风系统联动试车的顺利进行和投入运行的可靠性.6 5、6,本条规定了排风系统的联动试运转和调试的验收合格的总风量及系统风压的允许偏差值、该偏差值的实现是为排风系统的正常运转和降低洁净厂房的能量消耗创造条件 若试运转和调试中没有达到允许偏差值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完善后.继续进行试运转和调试,直至合格 一般项目6,5,9。本条对排风系统联动试运转和调试中 设备和阀门.主要附件的动作和各风口或风罩的风量偏差值等的施工质量验收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