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化学品供应设施安装12.4,1 本节适用于洁净厂房中工业产品生产所需的酸 碱,有机物质等化学品供应设备,输送管路系统的安装施工质量验收、12。4、2 化学品供应设施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检查设备 容器 阀门和附件的完整性和密封性等.并应做检查记录,12,4,3.化学品供应设施中的各类泵的安装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主控项目12 4 4、洁净室、区。内化学品输送管道系统的阀门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检查箱体及箱内阀门,仪表和附件的完整性,密封性和合格证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2 就位安装应按工程设计文件 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并应检查接管 接线方位的正确性,3、各种管道的连接应在所在系统吹扫或清洗合格后进行。检查数量.各阀门箱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2.4,5.化学品供应设施的容器,管道及其阀门.附件的材质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检查数量。各类设施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般项目12,4、6.容器的搬运,安装就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搬入洁净室.区,前应进行清洁,并应符合要求后从规定的搬入口运入.2,容器搬运应根据容器结构。规格尺寸及接管配置状况,进行固定.不得倒置。3,就位前、应检查基础平整度 高度 基础表面的水平度不应大于2,标高偏差不应大于2mm.4.容器各接管中心与基础面上的基准线对准 测量,其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5.容器安装就位后的垂直度不应大于2。检查数量、各类容器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12,4.7,化学品供应设施的低碳不锈钢管,PE管 PVDF管等的管道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 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12.4 8。管道吹扫或清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各种化学品供应系统。分别在安装完成后分系统进行吹扫或清洗.2,吹扫或清洗宜采用干燥压缩空气或纯氮或清洁水,吹扫介质压力应为0,2MPa,0.3MPa、吹扫管道应设置过滤精度严于0 3μm的过滤器,3、吹扫清洗时.应关断所有接至各类容器的阀门。管道系统的过滤器滤芯 流量计应卸下.并应待吹扫后按原样恢复 4.各系统的吹扫应反复多次进行 吹扫时间不宜少于2。0h、并应以湿的白色滤纸或白布或涂有白色漆的靶板放在吹扫气排出口,经5min后检查微粒状况,不合格时。应继续吹扫、直至合格 检查数量.按系统分别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仪表检查,12.4,9、管道系统的试验。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系统的试验应按工程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金属管道的试验方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的有关规定执行、2。管道系统的试验、试运转,不宜包括各类容器,泵类等设备,3、承压管道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 15倍,非承压管道应进行满水试验,4 试验合格后。应以纯水或氮气进行清洗吹扫,并应直至末端无杂质。污染物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