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电 力10、1 负荷分级及供电电源10,1,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中关于负荷分级的规定,炼钢系统在钢铁企业中属于中上游的环节,如果其生产受到影响、对其上下游生产流程都会产生影响 直接影响企业的产量和效益 所以炼钢系统生产设施负荷应定为二级负荷.其中个别重要设备主要是指转炉倾动,氧.副、枪升降.消防水泵等设备。其故障会造成设备报废或人身伤亡事故等需按一级负荷考虑,10 1。2,炼钢系统动力负荷的供电线路在这里一般是指为炼钢系统各10kV系统。炼钢系统380V低压动力中心PCC,炼钢系统中较为重要的MCC等的供电电源、10 1。3,考虑供电经济性,一般中小规模的炼钢系统应采用10kV供电 但现有的钢铁企业仍存在6kV系统,在这种情况下为不增加投资也可采用6kV供电、对应大规模的炼钢厂.用电负荷较大,采用10kV供电比较困难时 可在炼钢区域建区域总降变电所,采用110。10kV或35,10kV的变压器再配电的形式为炼钢各系统供电、10.1,4,新建的电弧炉及钢包精炉的负荷都比较大、采用35kV供电比较经济.10,1、5 对于电弧炉及钢包精炼炉也可采用AC220V操作电源。AC220V控制电源采用隔离变压器可将控制电源与供电网络隔离,防止信号干扰、发生误动作。10、1.6,基础自动化和过程计算机设备是炼钢系统控制的核心,即使在供电中断时,应保证这些设备为操作维护人员提供生产 设备等相关的重要信息和进行相应的操作 使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故障处理。以免发生设备损失及人身伤害,10.1、7,氧枪是转炉炼钢及一些精炼系统中的重要设备。在冶炼过程中,其中通以氧气,冷却水等,当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其与高温钢水接触极有可能发生烧毁氧枪,冷却水与钢水接触会发生爆炸,喷溅等危险,因此保证氧枪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地提升到安全位置就很重要,从机械设备上看,有的氧枪专门配有事故提升机构、该机构可能是电动机驱动、也可能是气动马达驱动 有的氧枪没有设置专门的事故提升机构、不论是哪种情况.氧枪的传动的电源都应考虑当正常电源故障时 应有专门的事故电源为氧枪的事故提升机构供电 该电源应具备如下特点 在得到,事故提升,指令后保证立刻投入运行并具备一定的起动过载能力。电池的后备时间应能保证将氧枪以合适的速度提升到安全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