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电,力10,1 负荷分级及供电电源10,1.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中关于负荷分级的规定.炼钢系统在钢铁企业中属于中上游的环节,如果其生产受到影响,对其上下游生产流程都会产生影响。直接影响企业的产量和效益,所以炼钢系统生产设施负荷应定为二级负荷,其中个别重要设备主要是指转炉倾动,氧。副、枪升降 消防水泵等设备 其故障会造成设备报废或人身伤亡事故等需按一级负荷考虑。10,1,2、炼钢系统动力负荷的供电线路在这里一般是指为炼钢系统各10kV系统、炼钢系统380V低压动力中心PCC。炼钢系统中较为重要的MCC等的供电电源、10、1,3、考虑供电经济性,一般中小规模的炼钢系统应采用10kV供电 但现有的钢铁企业仍存在6kV系统。在这种情况下为不增加投资也可采用6kV供电、对应大规模的炼钢厂。用电负荷较大 采用10kV供电比较困难时,可在炼钢区域建区域总降变电所。采用110,10kV或35,10kV的变压器再配电的形式为炼钢各系统供电、10,1 4.新建的电弧炉及钢包精炉的负荷都比较大.采用35kV供电比较经济,10,1,5,对于电弧炉及钢包精炼炉也可采用AC220V操作电源.AC220V控制电源采用隔离变压器可将控制电源与供电网络隔离,防止信号干扰、发生误动作、10 1,6.基础自动化和过程计算机设备是炼钢系统控制的核心、即使在供电中断时。应保证这些设备为操作维护人员提供生产,设备等相关的重要信息和进行相应的操作,使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故障处理、以免发生设备损失及人身伤害。10,1.7。氧枪是转炉炼钢及一些精炼系统中的重要设备,在冶炼过程中、其中通以氧气,冷却水等 当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其与高温钢水接触极有可能发生烧毁氧枪、冷却水与钢水接触会发生爆炸 喷溅等危险。因此保证氧枪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地提升到安全位置就很重要、从机械设备上看,有的氧枪专门配有事故提升机构、该机构可能是电动机驱动.也可能是气动马达驱动 有的氧枪没有设置专门的事故提升机构,不论是哪种情况。氧枪的传动的电源都应考虑当正常电源故障时 应有专门的事故电源为氧枪的事故提升机构供电,该电源应具备如下特点、在得到 事故提升、指令后保证立刻投入运行并具备一定的起动过载能力.电池的后备时间应能保证将氧枪以合适的速度提升到安全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