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电.力10 1.负荷分级及供电电源10,1,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中关于负荷分级的规定,炼钢系统在钢铁企业中属于中上游的环节,如果其生产受到影响,对其上下游生产流程都会产生影响、直接影响企业的产量和效益,所以炼钢系统生产设施负荷应定为二级负荷。其中个别重要设备主要是指转炉倾动。氧 副,枪升降,消防水泵等设备、其故障会造成设备报废或人身伤亡事故等需按一级负荷考虑.10,1.2.炼钢系统动力负荷的供电线路在这里一般是指为炼钢系统各10kV系统。炼钢系统380V低压动力中心PCC.炼钢系统中较为重要的MCC等的供电电源,10.1.3 考虑供电经济性 一般中小规模的炼钢系统应采用10kV供电。但现有的钢铁企业仍存在6kV系统,在这种情况下为不增加投资也可采用6kV供电.对应大规模的炼钢厂.用电负荷较大.采用10kV供电比较困难时。可在炼钢区域建区域总降变电所 采用110、10kV或35,10kV的变压器再配电的形式为炼钢各系统供电 10,1、4,新建的电弧炉及钢包精炉的负荷都比较大.采用35kV供电比较经济.10 1,5,对于电弧炉及钢包精炼炉也可采用AC220V操作电源。AC220V控制电源采用隔离变压器可将控制电源与供电网络隔离。防止信号干扰、发生误动作 10,1、6,基础自动化和过程计算机设备是炼钢系统控制的核心,即使在供电中断时,应保证这些设备为操作维护人员提供生产 设备等相关的重要信息和进行相应的操作 使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故障处理 以免发生设备损失及人身伤害。10.1,7,氧枪是转炉炼钢及一些精炼系统中的重要设备、在冶炼过程中,其中通以氧气,冷却水等、当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其与高温钢水接触极有可能发生烧毁氧枪,冷却水与钢水接触会发生爆炸 喷溅等危险.因此保证氧枪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地提升到安全位置就很重要.从机械设备上看 有的氧枪专门配有事故提升机构.该机构可能是电动机驱动、也可能是气动马达驱动,有的氧枪没有设置专门的事故提升机构 不论是哪种情况.氧枪的传动的电源都应考虑当正常电源故障时.应有专门的事故电源为氧枪的事故提升机构供电,该电源应具备如下特点。在得到,事故提升、指令后保证立刻投入运行并具备一定的起动过载能力。电池的后备时间应能保证将氧枪以合适的速度提升到安全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