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篇第一章,单位.个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条 单位 个人.在梅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建设的 应当取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条,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应提交的资料。含纸质材料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1 申请函及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3,国土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扩建工程应有原报建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核对.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规划红线图,原件核对.5。发改部门基建项目投资计划文件,6.建筑面积核算资料 加盖核算单位公章.7,梅州市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审核许可证或梅州市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缴费凭证,8.经规划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 竖向规划图.9,规划设计要点。10 现势地形图、11,建筑设计施工图,12、立面效果图、13。沿18米以上城市道路及重要建筑须提供含周边建筑立面现状的立面效果图。14。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二.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1 申请人为单位的 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单位指派的工作人员应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办理,2.申请人为个人。业主、的,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材料,接受委托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3,申报建设项目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须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审查建筑设计施工图内容,1,审查建筑设计施工图是否符合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建筑设计施工图是否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点 2.建筑设计施工图 项目名称、平面设计功能,显示建筑物使用性质是否与国土使用证载明的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或相容。3 审查建筑设计施工图文字标明的技术指标和图纸所示是否一致。5,根据建筑面积核算资料核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规划设计要点中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6,审查建筑立面图标示的外立面装饰材料的材质,颜色是否与市城乡规划规划委员会、或局务会 审议通过的立面效果图相符 7 审查用于销售的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施工图、是否按规定分类载明建筑用途。明确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8。建筑设计施工图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消防设计规范等国家相关规范.9、建筑设计施工图,含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 是否符合设计深度和要求、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首层应当标注、比例尺 图例。图标。图签等、3,图纸比例一般为1 100。1、150。1,200,1 300等,4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平面图,A,各层面积数据.公建配套部分的面积数据.主要功能部分面积数据。各部分平面功能名称。B 停车库应当标明车辆停放位置,停车数量 车道、行车路线 出入口位置及尺寸。转弯半径和坡度等,C,墙、柱.壁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门窗 门的开启方向 注明房间名称及特殊房间的设计要求。如防止噪音,污染等。D 轴线间尺寸,外围轴线应当标注在墙,柱外缘 门窗洞口尺寸,墙体之间尺寸、外轮廓总尺寸 墙身厚度,柱,壁柱,截面尺寸。E 平面设计及功能完全相同的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平面图、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标高、根据需要可绘制复杂部分的局部放大平面,F,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应当在各分区底层平面上绘出组合示意图,并明确标示出分区编号、立面图。A,应注明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并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B,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 C。可见主要部位的饰面用料.剖面图 A、主要内 外承重墙 柱的轴线。轴线编号.B。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C。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 建筑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5,其它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6,盖建设单位的印章 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10。审查其他须提交材料内容,1。审查申报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规模与计划批准文件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是否相符,2 审查申报建设项目国土使用证的用地范围与总平面图规划用地范围是否相符、3,审查人防报建审批凭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与申报项目建筑面积是否相符 4、审查申报建设项目内地台标高.无障碍通道等设计与现状地形图标高是否衔接 四.审批同意后、按梅市规联字,2011、1号。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 核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数额.符合国家政策的应有相应的减免手续,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证件时应检查和校对,1,核对领证人身份.单位指派工作人员应持单位介绍信、并核对领证人身份证 个人的应由户主持身份证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持有效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2 检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是否按规定收费,档案委托手续是否办结.3 填写证件编号,发证日期并填写存根,4.复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入档案,5 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六。通知单位、个人 办理放。验.线委托手续。第三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及附件内容,第四条.档案按如下顺序编写,目录,页码并整理成册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二、项目收费记录。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 四,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扩建工程应有原报建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核对,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规划红线图 原件核对.六,发改部门基建项目投资计划文件 七.建筑面积核算资料、加盖核算单位公章、八.梅州市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审核许可证或梅州市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缴费凭证,九。经规划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竖向规划图,十、规划设计要点。十一,现势地形图,十二,建筑设计施工图,十三。立面效果 十四、沿18米以上城市道路及重要建筑须提供含周边建筑立面现状的立面效果图。十五。申请函及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 十六,行政许可申请接纳回执、十七 项目放,验线成果资料 十八,其他资料.第二章 个人自建自住住宅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条。在梅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 扩建。改建、原状重建的个人自建自住住宅、均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条。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一.应提交的资料 1 申请函,2,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扩建。改建 原状重建的还需房地产权证,核对原件。或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对原件、3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 现势地形图壹份 5.承诺书、6.相邻合约,7.人防部门审核凭证 8。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图纸叁份,平面图、四面立面图。剖面图、附电子文档、9,建筑面积核算资料。10.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11,危房原状重建应提供市级有资质房屋安全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D级。12 移民安置拆迁户应提供房屋拆迁合约书复印件,经审定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点、原件核对、个人向开发公司购地 应提供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开发公司划地意见,经审定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点 13、其他相关单位意见,二、办理人资格要求 由户主本人持身份证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持有效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三,现场踏勘。绘制建设项目地点的区位图 摄制现状照片等。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的复函。退回申请材料、初步审查确定可以建设的.通知户主提供现势地形图.含电子文档,建筑施工设计图、平面图、四面立面图。剖面图.填写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 四。审批同意后.户主到城管局办理绿化补偿手续。原状重建的可不办理、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证件时应检查和校对的材料 1,核对领证人身份、应由户主本人持身份证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持有效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2.检查放验线收费记录是否办结.3,填写证件编号.发证日期并填写存根 4,复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入档案,六.通知户主办理放.验、线委托手续,第三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及附件内容。第四条 档案按如下顺序整理成册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 项目收费记录,3,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4 行政许可申请接纳回执,5、建筑面积核算表,6,申请,7、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明文件.8,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复印件.10.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1,人防部门审核凭证.12.现势地形图,建设项目地点区位图、原状照片 13。建筑设计方案平面图,14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15、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16 相邻合约、17.承诺书.18 其他相关资料 19、项目放.验线成果资料。第三章.单位、个人,申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条.单位 个人,在梅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临时建设工程的、应当取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条.申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一。应提交的资料、含纸质材料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1,申请函及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2.国土使用证或临时用地证复印件、核对原件,3,现势地形图 4.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平面图,5,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6,建筑面积核算资料.7,填写临时建设工程审批表,8、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二.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单位指派的工作人员应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办理、2、申请人为个人,业主,的,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材料,接受委托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三、审查建筑设计施工图内容.1,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是否符合临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要求,2。建筑设计施工图 项目名称、平面设计功能.显示建筑物使用性质是否与国土使用证或临时土地使用证载明的土地用途相符、3,审查建筑设计施工图文字标明的技术指标和图纸所示是否一致、4、抽查建筑面积核算资料是否按规范要求核算建筑面积。5,根据建筑面积核算资料核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点中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6 审查建筑立面图标示的外立面材料是否美观简洁,7,建筑设计施工图,含总平面图,平面图 立面图和剖面图.是否符合图纸的深度和要求.1 图纸为蓝图 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首层应当标注、比例尺、图例 图标、图签等、3。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 1、150。1,200.1,300等 4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平面图。A,各层面积数据.各部分平面功能名称 B。墙,柱,壁柱 轴线和轴线编号 门窗,门的开启方向。C。轴线间尺寸、外围轴线应当标注在墙,柱外缘,门窗洞口尺寸、墙体之间尺寸、外轮廓总尺寸 墙身厚度 柱。壁柱.截面尺寸,D,平面设计及功能完全相同的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平面图。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标高,E。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应当在各分区底层平面上绘出组合示意图,并明确表示出分区编号,立面图、A,应注明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并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B,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C、可见主要部位的饰面用料.剖面图、A.主要内外承重墙 柱的轴线、轴线编号、B,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C,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建筑的总高度 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5,其它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6 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四。审批同意后按梅市规联字.2011 1号 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核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数额.五.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证件时应检查和校对。1 核对领证人身份 单位指派工作人员的应持单位介绍信、并核对办理人身份证、个人的应由户主持身份证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持有效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 2,检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是否按规定收费。3.填写证件编号、发证日期并填写存根、4。复印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入档案 六、通知单位。个人,办理放。验.线委托手续,第三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及附件内容,第四条,档案按如下顺序整理成册 一.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二。项目收费记录,三.梅州市城市规划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 四,行政许可申请接纳回执。五。建筑面积核算表,六,申请 七,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明文件,八,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九,国土使用证或临时用地使用证复印件.十一、规划总平面图、十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十三、现势地形图。十四 规划红线图.十五、建筑施工设计图 十六 项目放.验线成果资料。十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单位,个人,申领建筑外立面装修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条 单位 个人 在梅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外立面装修工程的。应当取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外立面装修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条,申领建筑外立面装修批复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一。应提交的资料、1 申请函及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单位 个人建设项目外立面装饰工程.3 房地产权证或国土使用证复印件。4。现势地形图.5,沿18米以上城市道路及重要建筑须增加提供含周边建筑立面现状的立面效果图.6 建筑设计图及装修方案图。平面 立面,剖面,7,建筑外立面面积核算表.8、其他相关资料 二 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单位指派的工作人员应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办理,2,申请人为个人、业主.的,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材料.接受委托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三 对申报材料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内容,1,对旧建筑进行原貌取证。2 审查建筑立面图标示的外立面装饰材料的材质.颜色是否与市城乡规划规划委员会,或局务会.审议通过的立面效果图相符、3,抽查建筑外立面面积核算资料是否按规范要求核算建筑外立面面积.四 按梅市规联字。2011 1号,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 核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数额,五 核发建筑外立面装修工程规划许可证 核发时应检查和校对内容,1,核对领证人身份,单位指派工作人员应持单位介绍信。并核对办理人身份证 个人的应由户主持身份证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持有效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2、检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是否按规定收费 3 填写证件编号,发证日期并填写存根,4,复印外立面装修工程规划许可证进入档案.第三条 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建筑外立面装修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及附件内容.第四条,档案按如下顺序整理成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二,项目收费记录,三.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 四.行政许可申请接纳回执 五、建筑外立面面积核算表。六.申请函及申请表、七.房地产权证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八、现势地形图。九 立面效果图、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明文件、十一,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 十二。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十三.建筑设计图及装修方案图、平面.立面、十四.其他资料,第五章,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注销。延期和遗失证明第一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注销 一、建设单位.个人 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申请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须经原批准部门核准后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收回注销 另外.建设单位申请修改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进入预售程序的.应当先暂停预,销,售。并取得该建设工程全部已预,销、售单元买受人和建设项目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二.建设单位,个人,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设过程中申请局部建筑设计修改的.在符合原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文件的、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收回注销 另外建设单位申请修改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进入预售程序的 应当先暂停预。销 售,并取得该建设工程全部已预。销 售单元买受人和建设项目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第二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一。建设单位 个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 个人 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一年内应开工建设 确需延期的应当向原核发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二年,建设单位.个人,使用期限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核发机关申办延期手续 延续期限不超过一年。三。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一年内 工程尚未开工,由建设单位 个人。提出申请 经审批同意后,在原规划许可证中盖延期章。期限为六个月.在有效期及延期六个月后工程仍未开工、原发规划许可证作废,以后工程新开工时 将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收回 重新按第一、二章程序办证。2.有效期在二年内,临时建设工程尚未开工或确需延期的,由建设单位、个人。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核发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在原临时规划许可证中盖延期章 期限不超过一年,在有效期内或批准延期一年后.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使用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第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证明,一.单位和个人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函、2,梅州日报刊登的遗失声明 满一个月后、提供整版报纸 3,申请遗失证明审批表、二,核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档案、三。经审批同意后,核发证明 核发证明内容,原规划许可证载明内容,填写证明编号、核发证明日期并填写存根。复印遗失证明进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