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 planning、of,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镇规划标准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1 1.3、1,2.3。1 3、4.1。3。4、2,2,5。1,1 5。1、3、5、2.1 5 2,2、5,2、3.5。4.4.5、4,5 6。0.4、7、0,4。7,0,5.8,0,1。3 4.8,0。2 3 4,9 2。3.9、2。5 1,2,9。3。3.10、2,5 4,10 3、6。10,4。6,11。2,2,11 2.6,11,3。4.11,3、6.11、3.7、11、4、4,11 4,5。11。5、4 12。4,3。13 0.1。13,0,4、13.0.5 13。0 6、13,0 7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 2,术语 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 4、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10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邓竞成 郑向阳。傅芳生,刘学功,崔招女、胡桃 乔兵,沈纹 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王宁,赵辉,冯新刚。卢比志 宗羽飞,吴俊勤 汪勰 樊晟,屈扬,张燕霞 邵爱云 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