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planning,of、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 1,1 3。1。2,3 1 3、4,1。3,4,2.2,5。1、1.5、1。3。5 2.1,5。2、2,5,2 3,5 4,4。5.4.5.6,0.4。7,0,4,7 0,5,8、0,1、3.4 8、0,2,3.4,9,2、3、9 2.5.1 2,9。3.3,10、2、5 4 10 3,6,10,4。6、11 2。2、11.2。6.11,3 4、11,3、6、11.3.7、11.4、4、11、4。5,11、5 4。12,4.3 13、0,1.13 0,4,13。0,5.13,0。6。13,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 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 9,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 防灾减灾规划。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4、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任世英 赵柏年、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邓竞成 郑向阳,傅芳生。刘学功,崔招女,胡桃。乔兵 沈纹、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 王宁、赵辉 冯新刚。卢比志。宗羽飞,吴俊勤,汪勰.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