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绿化环境及景观控制规划管理第一节,绿地环境规划管理第六十二条,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 包括用地产权范围内的建筑基地内集中绿地面积和零星绿地面积。第六十三条,居住用地或兼容居住的用地内 应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小于规划条件中规定绿地面积的30、且应将不少于50。的集中绿地面积临城市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并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一。集中绿地进深不小于8、0米 面宽不小于20 0米.二、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的集中绿地计算进深不大于计算宽度的两倍、三 小于16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可不临城市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第六十四条、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车站,码头 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鼓励集中成片树木绿化,且树木绿化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第六十五条,建设用地规划绿地率按表5.1控制.表5.1建设项目绿地率居住建筑旧城区、多低层、20 高层.25 新区。多低层、30、高层。35 纯商业建筑新区高层、15,其余。10,商业兼容居住建筑。20、大,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建筑按相关规范,且.35,科教文卫类建筑结合方案。且,35、其他公共设施建筑结合方案。且,20。工业建筑,5,且。15.并按防护要求设置物流,交通 仓储类建筑。5、且。15、并按防护要求设置,注 1.城市道路红线以外、占用项目土地权属用地范围内的城市绿带 其绿地面积可计入该项目的绿地指标。2、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 3.学校,幼儿园中运动场,活动场可计入绿地率,4。旧城区绿化提倡树木绿化为主 地面绿化和立体绿化为辅的配置原则,第六十六条.地下及半地下建筑.如停车库等。的掩土绿化应与整体绿化设计相结合。并按屋面与地面高差折算计入绿地率、屋面与地面高差小于等于1 5米时、有效系数为1、屋面与地面高差大于1 5米但小于等于6米时。有效系数为0,6,屋面与地面高差超过6米且小于12米时,有效系数为0。2 超过12米时不计入绿地率,第六十七条 室外停车场采用树荫式停车场。位 设计时 当停车场,位 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30,计入绿地率、当停车场。位。用地内平均两个车位一棵树,乔木胸径大于10cm.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50,计入绿地率,停车场,位的车位尺寸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第六十八条、对采用树阵植树方式。3.3排及以上.的场地。如均为乔木,树距不大于6.0米 且树阵的用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时。按树阵投影面积计算绿地面积,第六十九条.除安全,保密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建设用地与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的分隔宜采用通透栏杆.绿篱,水景等形式。确需建围墙的、应符合以下规定,一,通透式围墙通透率应大于70。通透部分的绿视率应达60.以上,二,绿色植物墙绿覆盖率大于80,三.确需建实体围墙的围墙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要砌宽度30,0厘米以上 高度40 0厘米的种植槽。用于种植常绿植物,遮挡墙体。绿化覆盖率要达到100 第七十条。在规划的公共绿地上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时.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且满足以下控制要求。一。公共绿地用地面积小于500平方米时 不能配建任何设施 二.公共绿地用地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时、只能配建不大于50平方米的公厕、三、公共绿地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且.3000平方米时 只能配建公厕及管理用房。且建筑密度小于6 四.公共绿地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时 可配建公厕,管理用房及服务设施用房.超过3000平方米的部分其建筑密度小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