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建筑基地绿地控制3、4.1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进行布置。应保留和充分利用已有的树木和绿地,重点保护古树.名木、3,4,2、各类建设用地内绿地率必须按表3.4,2控制。表3。4、2.各类建设用地内绿地率指标用地性质。绿地率.一级控制区,二。三级控制区.居住区,一类居住用地、25,35。30.38 行政办公、商业,金融.25 30,一般工业 仓储.20。20,对环境有较大污染的厂矿企业、40。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25,30 机关团体.文娱。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部队。30.40。3,4,3,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面积,在体育,科研,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用地中应不小于用地总面积的15,在居住用地中应符合表3 4.3规定、在其他类别用地应不小于6,表3,4 3 居住区各级集中绿地指标居住用地.规模,组团.小区 居住区.集中绿地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5,12 15,注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不作为居住用地内的公共绿地计算、3、4.4,居住用地内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居住组团不得低于0,5平方米.人。居住小区、含组团,不得低于1平方米、人 居住区 含小区和组团。不得低于1 5平方米,人,3。4 5,居住用地内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级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带状.块状绿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3,4、5,1 各级中心绿地应符合表3.4。5,1规定,表中。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表3,4。5。1,各级中心绿地设置规定集中绿地名称,设置内容 要求、最小规模、ha,居住区公园、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1、0小游园,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老幼设施和铺装地面等。园内布局应有一定的功能划分,0,4组团绿地。花木草坪。桌椅,简易儿童设施、灵活布局.0、043、4.5。2。各级绿地至少应有一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3,4.5。3.绿化面积、含水面 不宜少于70。3,4,5,4。便于居民休憩 散步和交往之用。须采用开敞式,如确实须分隔,则只能采取高度不超过1米的绿篱进行隔离,3、4。5.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 3,4 5、6.居住用地中各级集中绿地必须设置残疾人设施与通道 3.4 5,7、带状公共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及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3、4。6、一个街区内的绿地率集中绿地面积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综合平衡 在符合整个街区绿地率及集中绿地指标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设用地内平均分布。3 4,7。位于桂林市一级规划控制区内的除居住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 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 经桂林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屋面绿化面积 每块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折算方法见表3。4 7,其折算公式、F。M N。式中,F为地面绿地面积。M为屋面绿化面积、N为有效系数,表3 4、7。屋面绿化面积折算系数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米、有效系数.N,小于 等于1、50.9大于1 5 小于、等于5。00,6大于5 0.小于。等于12,00,4大于12、0.小于,等于18.00.2大于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