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建筑基地绿地控制3 4,1.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进行布置 应保留和充分利用已有的树木和绿地,重点保护古树,名木、3、4.2、各类建设用地内绿地率必须按表3,4 2控制.表3,4 2,各类建设用地内绿地率指标用地性质、绿地率 一级控制区 二,三级控制区,居住区.一类居住用地,25、35,30,38。行政办公,商业.金融 25。30.一般工业,仓储.20。20,对环境有较大污染的厂矿企业,40,交通枢纽 市政公用设施,25、30,机关团体、文娱,体育。医疗卫生 教育科研.部队 30 40。3.4,3,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面积,在体育、科研。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用地中应不小于用地总面积的15 在居住用地中应符合表3,4,3规定 在其他类别用地应不小于6。表3。4.3.居住区各级集中绿地指标居住用地、规模 组团,小区 居住区,集中绿地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5,12 15.注。沿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不作为居住用地内的公共绿地计算,3、4 4,居住用地内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居住组团不得低于0、5平方米。人,居住小区。含组团,不得低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和组团、不得低于1 5平方米,人,3,4 5,居住用地内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级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带状。块状绿地,应符合以下规定,3,4.5,1,各级中心绿地应符合表3,4,5。1规定,表中,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表3,4.5 1。各级中心绿地设置规定集中绿地名称.设置内容 要求 最小规模。ha.居住区公园。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 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1。0小游园、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老幼设施和铺装地面等 园内布局应有一定的功能划分.0。4组团绿地。花木草坪,桌椅,简易儿童设施。灵活布局、0,043.4,5,2。各级绿地至少应有一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3,4.5、3.绿化面积 含水面,不宜少于70 3。4 5,4,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须采用开敞式、如确实须分隔。则只能采取高度不超过1米的绿篱进行隔离。3,4 5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3 4,5 6、居住用地中各级集中绿地必须设置残疾人设施与通道 3、4,5,7、带状公共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及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3 4,6。一个街区内的绿地率集中绿地面积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绿地率及集中绿地指标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设用地内平均分布.3.4、7.位于桂林市一级规划控制区内的除居住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 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经桂林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屋面绿化面积 每块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折算方法见表3 4。7.其折算公式.F.M,N、式中、F为地面绿地面积,M为屋面绿化面积、N为有效系数,表3,4。7,屋面绿化面积折算系数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米.有效系数,N,小于、等于1.50 9大于1 5。小于,等于5。00,6大于5、0、小于,等于12。00。4大于12、0,小于,等于18。00,2大于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