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建筑基地绿地控制3、4,1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进行布置、应保留和充分利用已有的树木和绿地 重点保护古树、名木.3,4.2。各类建设用地内绿地率必须按表3,4,2控制、表3 4.2 各类建设用地内绿地率指标用地性质.绿地率,一级控制区.二、三级控制区.居住区,一类居住用地、25 35 30、38.行政办公。商业,金融 25.30、一般工业。仓储。20。20,对环境有较大污染的厂矿企业,40,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25,30.机关团体。文娱。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部队.30、40,3、4 3,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面积、在体育。科研.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用地中应不小于用地总面积的15 在居住用地中应符合表3 4,3规定,在其他类别用地应不小于6。表3。4、3.居住区各级集中绿地指标居住用地。规模、组团.小区、居住区,集中绿地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5。12。15、注,沿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不作为居住用地内的公共绿地计算,3、4.4 居住用地内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居住组团不得低于0。5平方米 人,居住小区,含组团。不得低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和组团,不得低于1、5平方米、人。3,4,5.居住用地内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级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带状.块状绿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3 4,5 1、各级中心绿地应符合表3,4,5.1规定.表中,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表3,4,5、1 各级中心绿地设置规定集中绿地名称。设置内容 要求。最小规模,ha、居住区公园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1,0小游园。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老幼设施和铺装地面等 园内布局应有一定的功能划分,0。4组团绿地,花木草坪、桌椅.简易儿童设施、灵活布局,0 043,4 5 2、各级绿地至少应有一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3.4,5,3。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少于70、3 4、5,4、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 须采用开敞式.如确实须分隔,则只能采取高度不超过1米的绿篱进行隔离,3,4。5.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3、4。5,6.居住用地中各级集中绿地必须设置残疾人设施与通道、3.4,5,7.带状公共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及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3.4。6。一个街区内的绿地率集中绿地面积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绿地率及集中绿地指标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设用地内平均分布,3。4,7,位于桂林市一级规划控制区内的除居住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经桂林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屋面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折算方法见表3,4,7、其折算公式,F、M。N 式中。F为地面绿地面积。M为屋面绿化面积,N为有效系数.表3,4,7 屋面绿化面积折算系数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米、有效系数、N 小于、等于1,50,9大于1、5 小于.等于5,00、6大于5,0。小于,等于12 00、4大于12 0、小于 等于18.00,2大于18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