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轧钢设备基础10 1.一般规定10.1,1、原冶金工业部1979年编制试行的 冶金工业轧钢设备基础设计规程、YS,14、79 是对当时我国的轧钢设备基础设计经验的总结.对此后轧钢设备基础的设计曾起到指导和推进作用 近30多年来。随着我国轧钢工业的发展,设备基础的结构形式、计算手段、构造等方面也不断发展.积累了许多新的经验,本章是在原规程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工程经验进行了扩展和补充,适用于热轧.冷轧.轧管。型材的主要设备基础。10.1 4、轧钢设备基础的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最核心的是保证设备安装后所产生的沉降和倾斜以及变形缝处的沉降差应满足工艺设备生产的要求,当工艺设备不提要求时,地基的变形允许值是根据基础变形的实测资料.表13和表14、并参考,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50386对设备安装允许偏差的规定而提出的 应该指出的是。1 目前设备基础地基变形的实测资料还比较少,且由于轧钢设备基础的类型和形式多,荷载差别大,所在场地的地基情况也各不相同、收集到的设备基础沉降平均值范围在3mm.100mm,变化很大 本条规定的设备基础的沉降值不大于100mm,采取了沉降实测资料中偏大的值,在实际工程中不难满足。2 设备基础的沉降和倾斜可分为土建施工阶段 设备安装前,和设备安装生产阶段。设备安装时均要进行设备底板标高的调整和找平、即土建施工阶段的沉降和倾斜对设备正常生产是没有影响的。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是安装设备后的沉降和倾斜 对于热轧设备基础。设备施工阶段的沉降量一般可以占到总沉降量的40,60,3.由于设备基础的不均匀沉降 设备加工精度超差等原因。设备标高是允许进行二次调整的、但基础沉降和倾斜过大、设备标高调整频繁.对设备正常运行是不利的。4、对轧机.穿孔机等重要的设备机组基础、地基变形及不均匀沉降应严格控制、必要时宜进行安装调试前的堆载预压、表13,轧钢设备基础沉降统计资料表14、轧钢设备基础,含加热炉基础。倾斜统计资料注,设备基础与厂房柱基相连形成联合基础时 部分设备基础的沉降和倾斜值系参考厂房柱基的沉降值和倾斜值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