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区域规划4.0.1.天然气液化工厂的区域规划应根据工厂自身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 气源及运输等条件合理布置。4。0,2。天然气液化工厂应远离城镇居民区及社会公共福利设施,并宜位于邻近城镇居民区及社会公共福利设施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4.0。3。天然气液化工厂选址应避开下列地区或地段。1、发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的地区.2 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划定的森林。农业保护及发展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 3、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流沙。地面严重沉降或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采矿塌落。错动区的地表界限内.4 蓄滞洪区,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5 危及机场净空保护区的区域、6。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或矿产资源储备区,7。很严重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地段。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地段和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地段等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地段,8,山区或丘陵地区的窝风地带 4。0,4,天然气液化工厂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码头港口,重要桥梁,船厂,仓储区等重要建,构,筑物的下游,4.0。5、地区输油。输气管道不得穿越天然气液化工厂厂区,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天然气液化工厂生产区,4,0,6、可燃液体储罐,组.不宜紧邻江河,排洪沟布置。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时 应采取可靠的防止可燃液体流入江河,排洪沟的措施.4,0,7、天然气液化工厂区域布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0,7的规定 4.0.8、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天然气液化工厂外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火炬排放不同辐射热强度范围的安全布置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50984的有关规定,4,0.9 天然气液化工厂与石油和天然气化工。煤化工企业相邻建设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0,9的规定,4,0 10 天然气液化工厂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 应采取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