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厂区大门及道路5。3.1,厂区出入口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厂的人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2、工厂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3。工厂宜设置人员紧急逃生出口。紧急逃生出口宜与主要出入口位于不同方位,4、液化天然气装卸区的出入口宜单独设置,5、3 2。厂区道路布置应方便人流,物流进出,满足施工,运行、抢修、安全.消防的要求,5、3 3,厂区道路的布置应与厂区内功能分区和装置界区分区相结合、主次道路应布局合理。5、3,4,厂区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装置区。液化天然气罐组,液化天然气装卸区。液化天然气灌装站.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等条件限制时。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应按当地所配消防车辆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18m,18m.2、液化天然气罐组内任一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80m.罐组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与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3、工艺装置与周围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小于5m.装置内任一设备距最近的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4,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消防车道的内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纵向坡度不宜大于8。消防车道净宽度不应小于6m,5,消防车道应结合厂区主干道和厂外交通干线布置 5,3、5.当厂内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及地面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