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厂区大门及道路5.3,1,厂区出入口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厂的人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2。工厂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3 工厂宜设置人员紧急逃生出口,紧急逃生出口宜与主要出入口位于不同方位、4。液化天然气装卸区的出入口宜单独设置.5,3.2.厂区道路布置应方便人流,物流进出 满足施工,运行,抢修、安全 消防的要求 5.3.3,厂区道路的布置应与厂区内功能分区和装置界区分区相结合。主次道路应布局合理.5.3 4,厂区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装置区,液化天然气罐组,液化天然气装卸区、液化天然气灌装站 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等条件限制时 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应按当地所配消防车辆车型确定 且不宜小于18m、18m 2,液化天然气罐组内任一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80m,罐组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与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3、工艺装置与周围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小于5m.装置内任一设备距最近的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4,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消防车道的内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纵向坡度不宜大于8,消防车道净宽度不应小于6m.5、消防车道应结合厂区主干道和厂外交通干线布置,5,3,5.当厂内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及地面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