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厂区大门及道路5.3.1 厂区出入口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厂的人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2.工厂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3、工厂宜设置人员紧急逃生出口.紧急逃生出口宜与主要出入口位于不同方位、4。液化天然气装卸区的出入口宜单独设置.5,3,2,厂区道路布置应方便人流.物流进出,满足施工.运行、抢修.安全。消防的要求 5.3、3 厂区道路的布置应与厂区内功能分区和装置界区分区相结合,主次道路应布局合理,5,3.4 厂区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装置区.液化天然气罐组 液化天然气装卸区,液化天然气灌装站。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受地形等条件限制时。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应按当地所配消防车辆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18m,18m,2.液化天然气罐组内任一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80m、罐组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与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3。工艺装置与周围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小于5m。装置内任一设备距最近的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4.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消防车道的内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 纵向坡度不宜大于8,消防车道净宽度不应小于6m。5,消防车道应结合厂区主干道和厂外交通干线布置。5 3 5,当厂内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及地面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