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厂区大门及道路5。3、1、厂区出入口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厂的人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2.工厂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 3。工厂宜设置人员紧急逃生出口,紧急逃生出口宜与主要出入口位于不同方位.4.液化天然气装卸区的出入口宜单独设置 5。3,2,厂区道路布置应方便人流 物流进出、满足施工。运行,抢修、安全、消防的要求、5 3 3,厂区道路的布置应与厂区内功能分区和装置界区分区相结合 主次道路应布局合理 5.3。4 厂区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装置区,液化天然气罐组.液化天然气装卸区 液化天然气灌装站 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等条件限制时、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应按当地所配消防车辆车型确定 且不宜小于18m,18m,2 液化天然气罐组内任一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80m.罐组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与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3,工艺装置与周围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小于5m,装置内任一设备距最近的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4。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消防车道的内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纵向坡度不宜大于8。消防车道净宽度不应小于6m,5,消防车道应结合厂区主干道和厂外交通干线布置,5,3,5,当厂内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 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及地面管道时 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