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urban、utility,tunnel,engineeringGB。50838,2015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38.2015,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 2.3 0,6 3、0、9、4,1 4、4 2、2.4,3、4.4、3 5 4,3,6。5、1,7.5,4。1,5、4。7.6。1。1,6,4,2 6,4、6。6 5.5 6.6,1,7。1 1,8,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22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参加GB,50838。2012修订工作的通知.建标标函。2015、36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 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规划、总体设计,管线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和维护管理.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定,2。明确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 3。增加雨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4、增加污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5 增加天然气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6、增加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7。增加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的技术规定,8。增加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 9,修订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技术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闭。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上海交通大学,中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恒栋.薛伟辰、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向京。王建 王家华.王梅、尹力文,朱雪明、乔信起,刘广奇、刘澄波,祁德庆、李冬梅 李跃飞 杨幸运,杨京生.杨剑、肖传德 肖燃,余卫华,汪胜.宋文波,陈玉山,郄燕秋。胡翔、高振峰 席红,陶子明、康明睿 韩新。曾磊,谢映霞 魏乃永,魏保军。主要审查人.束昱 陈云玉,王如华。阎海鹏.王树林 王蔚蔚、朱国庆、刘雨生,杨健,张振鹏 郑琴,屈凯.胡维杰,段洁仪.倪照鹏,黄继军.曾滨。靳俊伟,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