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 for.urban utility、tunnel。engineeringGB.50838 201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838。2015,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6,3、0,9 4,1,4,4 2,2。4.3.4.4,3,5,4 3.6。5.1、7.5,4,1 5.4。7、6 1,1 6。4,2.6,4。6。6,5,5。6,6,1 7 1,1、8.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22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参加GB,50838、2012修订工作的通知 建标标函,2015,36号 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 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规划,总体设计 管线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结构设计 施工及验收和维护管理,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定、2。明确了给水,雨水 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 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 3、增加雨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4。增加污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5,增加天然气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6.增加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7,增加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的技术规定。8、增加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9,修订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技术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闭。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上海交通大学。中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恒栋,薛伟辰,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丁向京、王建,王家华、王梅.尹力文 朱雪明 乔信起。刘广奇.刘澄波 祁德庆。李冬梅、李跃飞,杨幸运,杨京生,杨剑,肖传德,肖燃 余卫华。汪胜。宋文波。陈玉山,郄燕秋、胡翔。高振峰。席红,陶子明.康明睿,韩新,曾磊,谢映霞.魏乃永,魏保军 主要审查人 束昱,陈云玉、王如华.阎海鹏,王树林。王蔚蔚.朱国庆、刘雨生。杨健 张振鹏、郑琴,屈凯,胡维杰、段洁仪。倪照鹏 黄继军、曾滨,靳俊伟,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