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消防设施12、1,消防站12,1 1。天然气液化工厂消防站应结合区域规划。工厂火灾危险性、液化天然气储存容量。固定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及邻近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确定 并宜利用邻近社会专职消防力量.12 1 2.对于液化天然气储存总容量大于30000m3 且邻近消防协作单位的消防车辆在接到火灾报警后30min内无法到达的天然气液化工厂。宜设置企业专职消防站、12.1。3 消防站内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原液储罐容量不小于3000L的泡沫消防车不应少于1台,2、干粉充装量不小于3000kg的干粉消防车不应少于1台,3、重型水罐消防车不应少于1台。12.1、4。对于液化天然气储存总容量大于1000m3小于或等于30000m3、且邻近消防协作单位的消防车辆在接到火灾报警后30min内无法到达的天然气液化工厂 可不设置企业专职消防站,但应按下列要求配备消防车辆,1,泡沫原液储罐容量不小于3000L的泡沫消防车不应少于1台.2。干粉充装量不小于3000kg的干粉消防车不应少于1台.12,1。5。消防站应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与罐区内甲类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0m 与工艺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m,12。1、6.消防站的站内道路应与工厂内的消防主干道连接、12 1,7,对消防站的其他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