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Code。for.safety,design of、uranium mills tailings.pond in.nuclear、industryGB、50520。2009主编部门.中,国.核 工。业。集 团。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 0 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5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20,2009,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 1、6、1.1。6。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函 2005。124号,的要求 由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 收集了国内外有关资料.认真总结了我国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并结合国内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工程发展的需要,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多次修改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尾矿库,尾渣库选址,尾矿坝,尾渣坝设计 尾矿库,尾渣库防洪、尾矿库。尾渣库排水.尾矿库。尾渣库退役、辐射监测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 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 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地址.石家庄市189信箱 邮编,05002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主编单位.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李哲辉,刘树金、赵宏圣、陈 华 主要审查人员,潘英杰,景文信。郑仕忠,薛建新。王志章,刘世英,范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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