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防雷.防静电及接地11 3。1,生产装置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化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金属罐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GB,50650的有关规定 2.对于采用混凝土外罐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可在其顶部设置网格不大于10m.10m或8m 12m的避雷网 带 也可采取由接闪网、线.和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等防雷措施。布置在罐顶的各种管道和金属构件应与防雷设施相连接、储罐底部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并应沿罐体周边均匀布置,引下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8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3 金属管廊及架空金属管道接地点间距不应大于18m、接地引下线可利用其支柱、11,3,2.天然气液化工厂控制室的信息系统应有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11 3 3,天然气液化工厂的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的有关规定、11 3,4,天然气液化工厂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表11、3 4的规定、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应按表11.3。4规定的最小值确定。11、3。5。天然气液化工厂内建 构、筑物及设备,管道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5065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