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3。防雷。防静电及接地11,3。1 生产装置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液化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金属罐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50650的有关规定.2、对于采用混凝土外罐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可在其顶部设置网格不大于10m、10m或8m 12m的避雷网,带、也可采取由接闪网,线。和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等防雷措施 布置在罐顶的各种管道和金属构件应与防雷设施相连接、储罐底部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并应沿罐体周边均匀布置.引下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8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3。金属管廊及架空金属管道接地点间距不应大于18m、接地引下线可利用其支柱,11。3。2、天然气液化工厂控制室的信息系统应有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11、3.3 天然气液化工厂的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的有关规定。11,3、4。天然气液化工厂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表11 3 4的规定、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 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应按表11,3,4规定的最小值确定 11 3 5、天然气液化工厂内建。构.筑物及设备,管道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5065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