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矿井资源 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2、1,矿井资源、储量2.1。1 小型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或井田详查 最终、地质报告进行.且必须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条件及其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设计生产能力60kt a及以下矿井,当地质构造特别复杂 不能提供井田勘探或井田详查、最终.地质报告时,应根据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提供并经地方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核,批.或备案的地质勘察报告进行设计.2。1 2 小型矿井设计应根据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资源量,按国家现行标准,固体矿产资源 储量分类,GB,T.17766及、煤。泥炭地质勘察规范.DZ.T、0215划分矿井资源.储量类型.计算矿井地质资源量 矿井工业资源 储量 矿井设计资源,储量和矿井设计可采储量 划分矿井资源。储量类型及计算矿井资源,储量的具体规定见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2。1、3、矿井资源、储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计算矿井设计资源.储量时.应从工业资源,储量中减去断层。防水,井田境界。地面建.构、筑物等永久煤柱煤量及因法律,社会和环保等。因素不得开采的煤量,计算设计可采储量时.应从设计资源、储量中减去工业场地,井筒。井下主要巷道等保护煤柱煤量和开采损失煤量,2,其煤柱留设要求及计算方法.必须符合现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 的有关规定,2.1,4,矿井采区回采率 应符合下列规定。1、厚煤层不应小于75、2。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 3.薄煤层不应小于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