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电力牵引及供电11.4 1,在有瓦斯的矿井中使用电机车运输时 电机车的类型必须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11,4,2,电机车最大作业班的工作时间可按7 5h计算。有运人任务时、可按8h计算、运煤、运矸的不均衡系数可取1,20,11,4 3,列车的组成,应按列车主要启动.运行,制动条件计算、并按不同条件进行校验.11,4。4、电机车的制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井下运物料时、不大于40m。2,运送人员时.不大于20m。3 在地面。不大于lOOm。11。4,5。电机车粘着系数可按下列规定选取,1.井下和地面撒砂启动时取0 24,2.井下和地面撒砂制动时取0。17.3.井下不撒砂制动时取0.09,地面不撒砂制动时取0 12,11 4 6 地面和井下的工作电机车台数应分别计算 并应分别设置备用.检修台数。备用及检修台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备用及检修电机车台数可为工作电机车台数的20,2,井下备用及检修电机车台数可为工作电机车台数的25。3.平硐开拓的矿井.当平硐内。外电机车类型一致时,备用及检修电机车台数可为平硐内,外工作电机车总台数的20、11。4,7、直流架线式电机车.额定电压宜采用550V。工作电机车台数较少。运距较短时 额定电压可采用250V,11,4,8。电机车的工作电压、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90。在短时最大负荷情况下 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70、11、4。9、井下平巷运输牵引用整流装置。应选用井下矿用一般型设备,地面运输牵引用整流装置.可选用普通型设备 其设备容量和台数应保证当任一台停止运行时,该系统内电机车照常工作、当仅用于地面辅助运输时可只设1台、11、4。10。牵引网络的接触导线、宜选用铜电车线或铝合金电车线,11,4,11 蓄电池式电机车所需工作蓄电池组数。应根据工作电机车台数和充放电时间计算确定 备用组数可为工作数组的lo。充电台应包括工作 备用.转换和检修台.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作台数等于正常充电蓄电池组数。2。备用台数等于备用蓄电池组数,3 转换台数可为工作电机车台数的15。4。检修台数可为正常充电蓄电池组数的10。11、4、12 蓄电池组的充电,可采用硅整流设备或晶闸管整流设备,充电设备台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一个工作充电台。应设1台整流设备、2 每两个备用,转换和检修充电台.可设1台整流设备.11 4.13、电力牵引及供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