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排水工程10、2,1,排水体制.10.2、1。1、中心城区范围内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对现在为雨污合流的建成区,应结合规划逐步改造成分流制,10、2、1,2 排水管渠应根据城市规划的建设情况统一规划 分期实施,排水管渠应按远期排水量规划设计。10,2,1.3、城市雨水自排区雨水管渠设计水面线标高应与河道洪水面线相协调、10 2、2、污水工程.10,2、2,1,污水处理厂应因地制宜,合理选址。其位置应靠近河道,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出水回用.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地质条件.洪涝灾害影响以及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等因素,10,2.2。2,对于距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较远 难于排入的少量污水。可采用小型生化处理设施就地处理达标后排放,10,2,2,3.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设置应与其周围的城市环境协调。并根据环评要求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持必要的防护间距,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采取控制和削减噪音,臭味等引起环境问题的措施。10,2.3。雨水工程、10、2,3、1。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应落实低冲击开发理念 因地制宜制定雨水入渗,滞缓 调蓄.回用等相关工程措施。10,2.3。2 有景观要求的河道范围内、雨水管道出水口设置.应当采取淹没出流形式,10。2 3.3,为降低雨水径流量、城市新建或改造区域应采取一定的径流控制措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综合考虑雨水径流量的削减,人行道 停车场和广场等宜采用渗透性铺装.在场地许可的情况下。可设置植草沟 渗透池 下凹式绿地等设施消减 接纳地面径流,但为保障市政雨水管渠的排水能力 控制径流值不作为市政雨水管渠设计的依据,10 2.3,4 加强初期雨水管理,对于降雨初期污染含量较高的雨水,鼓励采用生态化处理手段进行源头分散收集 分散处置。控制面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