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5,2。1,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 改建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按道路性质 等级,交叉口通行视线以及建筑高度、性质功能.体量等条件留出必要的后退间距.同时不应小于表5 2。2中规定 5,2、2,沿街建筑退让宜参照表5 2.2执行,街道空间宽度与建筑高度比值应控制在1,2之间 表5 2 2、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单位,米.快速路。外环及、过境道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低层,多层2515107高 层302015105,2。3、后退计算点为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最外墙面线,5.2、4.新建影剧院 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业设施.单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总营业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面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0米.沿城市道路有绿线控制的,其后退绿线距离不应小于5米 且符合交通影响评价的要求,5。2、5.主。次干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应按增加5米执行,且建筑基地车行出入口不得朝向交叉口方向,5、2,6。旧区改建 在满足消防和交通要求前提下 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其后退城市道路红线距离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下一级道路退让距离,5,2。7,商业步行街。小街巷两侧的建筑。退让距离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技术论证。但不得逾越道路红线.5,2.8,围墙,门卫室退让道路红线不应小于建筑红线的三分之一。且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不少于2米 其外围退让出的空间由开发单位进行整体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