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3.社区级公共设施8、3、1,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8.3。2,旧区改建和城市边缘的居住区。其配建项目可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酌情降低、8,3.3.物业管理用房、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根据规划总建筑面积、按以下比例无偿提供物业服务用房,规划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 按照不少于100平方米配置,规划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2,的标准配置、规划总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以上的 超过部分按1 的标准配置。值班室,警卫室,储藏室,门卫室等不得作为物业服务用房.8.3,4,社区管理用房,8,3、4.1.每3000户或10000人需设置社区管理用房一处.社区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相对独立于居民楼之间的适中位置,一般不高于三层楼.并拥有室外活动场所800平方米以上 有健身器材、环境整洁优美.8,3,4 2。未设置社区管理用房的房地产项目.必须按所需社区管理用房面积提供等值的货币.8。3。5,农贸市场、净菜超市.农贸市场、净菜超市,应结合城市商贸网点布局规划和周边居民现状进行设置 每1,0。1,5万人设置一处 建筑规模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最小用地规模2000平方米。并应配置相应的停车场地和人流集散广场。8,3.6,商业配套用房,居住区商业配套设施用房应相对集中设置于小区出入口附近,避免商住混杂、8,3.7、幼儿园.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确定,不宜过大。以6 12个班为宜。幼儿园原则上不宜超过15个班,平均每班不超过30人,名 称办 园,规 模.平方米。6班9班12班15班总用地面积2520、27003510 37803960。46804500、5400人均用地面积14。1513.1411 1310、12.每千人口按25.35名学龄前儿童计算配建相应规模幼儿园,即千人指标取25.35.8.3 8,小学 学生数千人指标按60 70人.千人计算、标准学校规模分别为18。24,30、36,42班 每班人数为45人。人均用地面积分别为20。18 16 16,15平方米 人。8、3,9.中学.学生数千人指标按30 40人 千人计算,标准学校规模为12,18、24 30.36班,每班50人 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人.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面积,需要设置学生宿舍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另行增加,8,3,10。在幼儿园 中小学指标控制时,城市一类区。指翠微路,东湖路。清风路 昭明大道,白洋路。翠微路区域,宜取上限值、其他区域不得低于下限控制值,8.3,11 社区卫生服务站。超过5000人口规模,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其最小建筑规模200平方米.可结合社区用房综合配置,其周边有综合医院或卫生服务中心时、可不设置.8,3,12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城市规划各阶段,应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不得挪作他用。8。3,13、在社区级公务设施配套时,宜将社区管理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社区文化室,社区体育俱乐部等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组合设置、8 3,14,为确保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发挥应有作用,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对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 使用及管理单位进行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