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绿地6、1。城市绿地6.1。1,公园绿地。6,1。1。1、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011 6,1.1。2.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 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 CJJ48。的相关要求。6。1。1 3,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公用。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6 1。2.居住区公共绿地、6.1,2,1、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 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 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 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6,1,2,2 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6 1.2 3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6、1 3、防护绿地,6 1.3,1。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 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150米防护绿带,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 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 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