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城市绿地6 1 城市绿地6 1,1、公园绿地.6,1。1、1.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 符合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1.1、2。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相关要求.6,1,1。3.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 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 游览 公用,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 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6、1,2,居住区公共绿地、6,1 2,1 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 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 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 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和小区级 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6.1。2。2 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6 1.2.3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 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6 1 3。防护绿地。6,1 3、1,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150米防护绿带,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 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