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城市绿地6。1.城市绿地6,1,1,公园绿地。6,1。1、1 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1.1,2。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 的相关要求,6,1、1,3、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公用,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6。1。2.居住区公共绿地,6 1,2,1,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 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 人,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6,1、2。2,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6,1 2,3,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6 1,3,防护绿地、6,1,3、1.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 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 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150米防护绿带,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 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