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绿地6 1、城市绿地6。1、1、公园绿地、6,1。1,1,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1 1,2,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并符合 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相关要求。6、1。1。3 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 游览。公用,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6,1、2、居住区公共绿地,6,1,2,1.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 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 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 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 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6 1,2,2.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6.1,2,3、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 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6.1.3,防护绿地 6 1,3,1,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 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150米防护绿带.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 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