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城市绿地6。1,城市绿地6.1、1。公园绿地,6,1.1,1,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 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 1,1,2 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 的相关要求 6,1。1.3,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公用,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6,1,2,居住区公共绿地,6、1,2,1 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 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 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6.1,2.2。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6 1,2.3。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 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6,1 3。防护绿地.6,1,3。1。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150米防护绿带。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