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绿地6,1 城市绿地6,1,1 公园绿地。6,1.1,1,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 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011 6,1,1、2,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相关要求,6 1,1。3.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公用,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6、1,2。居住区公共绿地 6,1,2。1,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 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 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 人 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 人.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 6,1、2 2,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6.1、2 3,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6、1.3.防护绿地 6.1.3.1。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150米防护绿带.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