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绿地6、1、城市绿地6、1.1.公园绿地、6.1。1。1,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1。1,2。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并符合 公园设计规范.CJJ48 的相关要求.6 1,1,3 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 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公用,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6 1。2。居住区公共绿地,6,1,2。1。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 人,居住区级 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 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6.1,2,2、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6、1 2 3.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 6,1、3、防护绿地、6,1.3,1,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 道路防护绿地 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150米防护绿带 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 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