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绿地6、1.城市绿地6,1、1,公园绿地,6。1,1.1。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符合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 1,1.2,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 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相关要求.6,1、1,3、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 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 公用,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 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6。1、2.居住区公共绿地、6,1,2.1、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 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 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 6、1,2 2,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6。1,2 3,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6。1.3.防护绿地、6,1,3。1。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 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 150米防护绿带,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 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