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绿地6.1。城市绿地6。1。1.公园绿地 6 1,1,1、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 1、1.2 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 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相关要求。6、1.1 3 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公用,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6 1 2。居住区公共绿地、6 1,2.1.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和小区级 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6,1,2 2 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6、1,2,3、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 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6、1 3.防护绿地 6。1、3,1 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 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150米防护绿带.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