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绿地6,1.城市绿地6.1 1,公园绿地。6,1,1。1,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6.1.1、2。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相关要求、6、1 1。3 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公用,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6、1.2,居住区公共绿地 6.1 2 1。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 小区级,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 人 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 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6。1,2,2.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6。1,2、3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6。1、3。防护绿地,6.1,3 1。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 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150米防护绿带.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