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建筑色彩与材质7、4,1,建筑色彩应重点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不宜使用明度和饱和度过高的色彩、单体建筑色彩应与其功能相适应,建筑主色调不宜超过2种、7,4,2.高层建筑不宜大面积连续使用暗色调外墙装饰、如需设置.应进行适当分隔,7 4、3.建筑材料的选择应与建筑功能相适应,鼓励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 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外墙面砖、天然石材及其他新型材料、提升品质,严禁使用劣质面砖、劣质涂料等.建筑11层以上部分墙面不宜采用外墙面砖.保障性住房。征迁安置房的建筑材质应参照同一地块开发项目标准 7,4。4,为进一步节约能源,突出城市绿色生态特色.消除和减少玻璃幕墙使用中的不安全因素、应限制玻璃幕墙、同时严格规范玻璃幕墙的设计施工过程,建设单位确需采用玻璃幕墙,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委托有幕墙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玻璃幕墙设计、并保证幕墙设计内容在施工阶段的实施。在方案初始阶段即严格控制玻璃幕墙特别是隐框玻璃幕墙的使用.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幕墙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玻璃幕墙的外观设计及选型,满足幕墙的抗震,抗风 变形及安全要求,同时避免幕墙设置选型不合理所造成的能源浪费及安全隐患、7.4.5.沿街建筑室外装修应满足下列规定。应满足城市色彩控制要求.不应为突出自身而使用刺激性色彩或擅自改变原有建筑色彩、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物的立柱。台阶等,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上不应作悬挑装修,室外装修不应增加使用面积,屋顶装修应符合有关间距、景观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