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电力工程10、3、1、各级城市规划应根据电力发展和城市要求合理安排电力线路通道。以满足未来电力线路敷设需求、在交通,水利 工建、民建 供水,供暖。供气、绿化等市政工程改造和新建的规划阶段应同时考虑电力设施布局.10,3,2,500千伏变电所宜布置在城区边缘,有充足的走廊用地,220千伏变电所宜靠近负荷中心,宜临近大型高压走廊和主要电缆通道,110千伏变电所应深入负荷中心。10.3、3,城市规划中所涉及的1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走廊,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市政高压走廊及电缆通道的定线和用地 城市新建1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时,若采用架空式设置。应采用占地较少的窄基杆塔和多回路同杆架设。且应预留足够的防护距离、老城区等重要地区应采用地下敷设、城市高压线路应沿城市道路一侧集中设置。10.3。4,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110千伏变电所的设置根据具体负荷情况而定,每2公里半径范围内宜预留1座110千伏变电所。每4座110千伏变电所宜预留设立1座220千伏变电所,10,3,5、城市变 配电设施应进行统一规划,整体设计,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 符合城市整体风貌定位,10。3、6,根据负荷分布,开关站宜均匀布置、居民住宅小区每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宜建立一座10千伏开闭站.含一座公用配电所。占地面积260,300平方米。10。3.7,低压配电网的供电半径.城市中心区控制在150米内.其它地区控制在250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