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电力工程10。3,1.各级城市规划应根据电力发展和城市要求合理安排电力线路通道。以满足未来电力线路敷设需求,在交通、水利,工建,民建、供水.供暖 供气.绿化等市政工程改造和新建的规划阶段应同时考虑电力设施布局 10,3 2 500千伏变电所宜布置在城区边缘。有充足的走廊用地,220千伏变电所宜靠近负荷中心 宜临近大型高压走廊和主要电缆通道,110千伏变电所应深入负荷中心、10、3 3、城市规划中所涉及的1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走廊,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 统筹安排市政高压走廊及电缆通道的定线和用地,城市新建1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时,若采用架空式设置,应采用占地较少的窄基杆塔和多回路同杆架设 且应预留足够的防护距离,老城区等重要地区应采用地下敷设.城市高压线路应沿城市道路一侧集中设置.10 3 4.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110千伏变电所的设置根据具体负荷情况而定.每2公里半径范围内宜预留1座110千伏变电所.每4座110千伏变电所宜预留设立1座220千伏变电所、10、3 5.城市变、配电设施应进行统一规划。整体设计,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 符合城市整体风貌定位、10、3。6.根据负荷分布。开关站宜均匀布置,居民住宅小区每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宜建立一座10千伏开闭站.含一座公用配电所,占地面积260.300平方米 10 3.7.低压配电网的供电半径.城市中心区控制在150米内,其它地区控制在250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