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2,机动车出入口9。2、1,建设项目在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如下规定,不得在城市快速路主路设置出入口。只可在快速路辅路设置出入口 不宜在城市主干路及交通性干路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 应在较低一级城市道路上设置出入口 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于道路交叉口渠化段.9,2,2,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应满足以下要求,路幅小于30米的不得小于30米、路幅30米至40米的不得小于50米。路幅40米以上的不小于80米、若相邻交叉口距离过小.出入口设置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 可设于交叉口最远端。9、2、3,机动车出入口其他退让要求.距公交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米 地块出入口距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口的起止线不应小于50米,距人行横道线 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 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0米.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9,2 4,建设项目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场站除外,在城市道路上开设的机动车出入口.其宽度应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等级。建设项目的用地性质、规模 与城市道路相接面大小、建设项目机动车出入口的数量等因素确定。上限值应符合以下规定,单车道的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5米.双车道的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7米。出入口宽度最大值不应大于12米,相邻地块机动车出入口间距。出入口中心间距 不大于50米的宜共用机动车出入口 宽度不应大于1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