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planning,of。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 的公告.现批准,镇规划标准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3、1。3,4,1,3.4.2,2.5,1.1,5,1,3 5.2,1。5,2,2,5,2、3 5 4,4、5。4,5。6 0,4 7.0,4 7.0,5,8,0,1.3,4、8、0、2 3、4,9.2 3 9,2。5、1、2.9。3。3.10 2。5,4。10.3,6,10 4,6 11 2,2。11、2,6、11.3 4,11。3.6,11 3 7,11 4 4.11、4.5,11。5,4,12,4、3.13,0。1。13。0 4.13,0.5、13、0,6。13 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 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 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4 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 邓竞成、郑向阳、傅芳生 刘学功 崔招女,胡桃。乔兵.沈纹、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 王宁,赵辉、冯新刚.卢比志。宗羽飞,吴俊勤、汪勰,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