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地 下 水7 1.地下水的勘察要求7,1、1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勘察工作,掌握下列水文地质条件、1 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2,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3.区域性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 蒸发量及其变化和对地下水位的影响,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5、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6。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7 1 2、对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7、1。3.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 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7 1,4,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当场地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 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 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 2,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3、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7 1。5 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 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3 水试样应及时试验 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