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地、下、水7、1、地下水的勘察要求7、1 1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要求 通过搜集资料和勘察工作。掌握下列水文地质条件.1。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2.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 3 区域性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和对地下水位的影响,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 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5,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6、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7,1。2,对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7、1、3.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 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 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7,1、4,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当场地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2.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3,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7,1、5.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