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地,下、水7,1.地下水的勘察要求7 1。1.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勘察工作、掌握下列水文地质条件,1,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2,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3、区域性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和对地下水位的影响 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 5 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历史最高地下水位 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6、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7 1 2,对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7 1。3,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7。1.4,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当场地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2.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3、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7.1.5,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 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