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地。下.水7 1.地下水的勘察要求7,1.1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勘察工作、掌握下列水文地质条件、1。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2。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 3.区域性气候资料 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和对地下水位的影响,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 5 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 6.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7。1.2、对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 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7、1.3、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7,1,4 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当场地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 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2,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3。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7。1,5 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