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地,下。水7.1,地下水的勘察要求7,1 1.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勘察工作.掌握下列水文地质条件,1 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2.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3 区域性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和对地下水位的影响,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5 勘察时的地下水位 历史最高地下水位 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6、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7.1,2,对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7、1。3 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7,1.4 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当场地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 2.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3 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7 1、5 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 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