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地。下.水7 1.地下水的勘察要求7 1,1、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勘察工作,掌握下列水文地质条件、1,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2、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3 区域性气候资料 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和对地下水位的影响、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5,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6、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7 1,2,对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7,1,3,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7 1.4,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当场地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 2 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 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3,通过现场试验 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7.1,5 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 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