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地,下.水7、1 地下水的勘察要求7,1,1.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要求 通过搜集资料和勘察工作,掌握下列水文地质条件、1 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2,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 3.区域性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和对地下水位的影响。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 5、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6 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7,1 2 对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 7,1、3.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7。1.4.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 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当场地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2。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 3、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7 1,5。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