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2,红.黏,土6。2、1、本节适用于红黏土 含原生与次生红黏土,的岩土工程勘察,颜色为棕红或褐黄.覆盖于碳酸盐岩系之上,其液限大于或等于50,的高塑性黏土,应判定为原生红黏土,原生红黏土经搬运,沉积后仍保留其基本特征。且其液限大于45、的黏土 可判定为次生红黏土,6,2、2.红黏土地区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着重查明其状态分布 裂隙发育特征及地基的均匀性,1.红黏土的状态除按液性指数判定外、尚可按表6,2,2.1判定.2.红黏土的结构可根据其裂隙发育特征按表6 2。2 2分类.3,红黏土的复浸水特性可按表6。2、2,3分类,4。红黏土的地基均匀性可按表6 2.2 4分类,6,2 3,红黏土地区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进行 并着重查明下列内容.1,不同地貌单元红黏土的分布 厚度,物质组成。土性等特征及其差异.2。下伏基岩岩性。岩溶发育特征及其与红黏土土性。厚度变化的关系,3 地裂分布.发育特征及其成因,土体结构特征 土体中裂隙的密度,深度.延展方向及其发育规律.4,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分布.动态及其与红黏土状态垂向分带的关系 5、现有建筑物开裂原因分析,当地勘察,设计,施工经验等,6,2.4、红黏土地区勘探点的布置 应取较密的间距,查明红黏土厚度和状态的变化,初步勘察勘探点间距宜取30 50m 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对均匀地基宜取12,24m,对不均匀地基宜取6.12m,厚度和状态变化大的地段 勘探点间距还可加密,各阶段勘探孔的深度可按本规范第4,1节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不均匀地基,勘探孔深度应达到基岩.对不均匀地基,有土洞发育或采用岩面端承桩时,宜进行施工勘察 其勘探点间距和勘探孔深度根据需要确定,6,2。5,当岩土工程评价需要详细了解地下水埋藏条件,运动规律和季节变化时。应在测绘调查的基础上补充进行地下水的勘察.试验和观测工作,有关要求按本规范第7章的规定执行。6。2 6 红黏土的室内试验除应满足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外 对裂隙发育的红黏土应进行三轴剪切试验或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必要时,可进行收缩试验和复浸水试验,当需评价边坡稳定性时。宜进行重复剪切试验、6,2.7,红黏土的地基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4 1 24条的规定确定 当基础浅埋。外侧地面倾斜,有临空面或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时。应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红黏土的承载力,1.土体结构和裂隙对承载力的影响,2,开挖面长时间暴露.裂隙发展和复浸水对土质的影响 6,2.8,红黏土的岩土工程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物应避免跨越地裂密集带或深长地裂地段,2.轻型建筑物的基础埋深应大于大气影响急剧层的深度,炉窑等高温设备的基础应考虑地基土的不均匀收缩变形,开挖明渠时应考虑土体干湿循环的影响 在石芽出露的地段、应考虑地表水下渗形成的地面变形、3,选择适宜的持力层和基础形式,在满足本条第2款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利用浅部硬壳层、并进行下卧层承载力的验算 不能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时 应建议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4 基坑开挖时宜采取保湿措施、边坡应及时维护。防止失水干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