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2 1 取样和测试12.1 1.本条规定的目的是想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工作量,一些地方规范也有类似的规定,如,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1 501 92.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地下水的腐蚀性 但对有环境水污染的地区、应查明地下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 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J08,11.89,规定。上海市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无侵蚀性。在地下水有可能受环境水污染地段 勘察时应取水样化验 判定其有无侵蚀性 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危害是非常大的,因此除对有足够经验和充分资料的地区可以不进行水。土腐蚀性评价外.其他地区均应采取水 土试样,进行腐蚀性分析。12 1。1 修订说明、1。关于地方经验混凝土和钢结构腐蚀的化学和电化学原理虽已比较清楚,但所处的水土环境复杂多变.目前还难以定量计算,只能根据影响腐蚀的主要因素进行腐蚀性分级。根据分级采取措施,在研究成果和数据积累尚不够的情况下 当地工程结构的腐蚀情况和防腐蚀经验应予充分重视,本条中的,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 认定场地的水或工对建筑材料为微腐蚀性时。指的是有专门研究论证,并经地方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认可,或地方规范规定,并非个别单位意见,2,关于对钢结构的腐蚀性土对钢结构的腐蚀性,并非每项工程勘察都有这个任务,故规定可根据任务要求进行、钢结构在土中的腐蚀问题非常复杂.涉及因素很多、腐蚀途径多样 任务需要时宜专门论证或研究、12,1 2。地下水位以上的构筑物,规定只取土样,不取水样、但实际工作中应注意地下水位的季节变化幅度,当地下水位上升.可能浸没构筑物时,仍应取水样进行水的腐蚀性测试,12,1、2、修订说明,本条对取样部位和数量作了规定。便于操作,与原有规定基本一致、但更加明确。本条第1.3款中规定,当混凝土结构处于地下水位以上和混凝土结构部分处于地下水位以上时 应采取土试样进行腐蚀性测试,但当地下水位很浅,且其上的土长年处于毛细带时可不取土样、对盐类成分和含盐量分布不均匀的土类。如盐渍土.若仍按每个场地采取2件试样.可能缺乏代表性、故规定应分区.分层取样.每区。每层不应少于2件,土中含盐量在水平方向上分布不均匀时应分区。在垂直方向上分布不均匀时应分层,如分层不明显。呈渐变状,则应加密取样,查明变化规律,当有多层地下水时 应分层采取水试样.12,1,3。94规范,表13,2.2.1和表13,2,2。2中的测试项目和方法均相同,故将其合并为一个表,稍作调整,即现在的表12,1、3 序号13.16是原位测试项目,用于评价土对钢结构的腐蚀性、试验方法和评价标准可参见林宗元主编的,岩土工程试验监测手册。12.1 4.修订说明、本规范原将腐蚀等级分为弱 中,强三个等级,弱腐蚀以下为无腐蚀,并与、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协调一致,该规范本次修改时认为,无腐蚀.的提法不确切。在长期化学,物理作用下。总是有腐蚀的、因此将,无腐蚀.改为、微腐蚀,并协调,水和土对材料的腐蚀等级判定由本规范规定 防腐蚀措施由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规定 为便于相关条文互相引用.本规范本次局部修订分为微、弱.中。强4个等级,但并不意味着多了一个等级,所谓.微腐蚀,即相当于原来的无腐蚀.